‘’行駛中的公交車司機被打’立即還手’,是否可算是正當防衛。打人者把公交車司機打了你就是在進行故意傷害,這快過年了想接下來的日子在牢獄里面度過嗎,正在高速行駛的公交車司機被毆打時,司機只能緊急避險(剎住車)報警,而不能雙手脫離方向盤而打回去。
1、公交車司機頻繁被打,折射了什么樣的社會矛盾?
公交車司機頻繁被打?的確,乘客與公交車司機發生予盾后,由罵開始,到出手打人以及搶方向盤的事屢有報道,但不能根絕,已經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問題,導致車輛失控,墜入江中,多人不幸遇難。然而,事情卻并沒有結束,還在繼續上演“惡作劇”,有人還在抽打司機,導致新的墜江河事件險又發生,說這折射了什么樣的社會矛盾?其實并不準確。
之所以這類問題屢有發生,充分表明:一些人的個人素質在嚴重滑坡,“唯我獨尊”的霸氣在上升,遇事理性的自控能力蕩然無存,自私自利的不良風氣惡性膨脹.....分析這種事情發生的原因,多是由于坐過了站,沒有到下一站時,突然讓司機停車,司機不停,就發生矛盾,先是惡罵,隨后動手,拳腳相加,搶方向盤,逼司機停車,司機如不冷靜,一手握方向盤,抽出一只手來還擊,在這種對打中能做到汽車不失控?慘案不發生嗎?顯然無法規避!這是導致公交車發生問題的最直接原因!如何解決這類問題呢?這才是最緊迫,最重要的事!如果相關措施跟不上,公交車墜江以及其它重大事故一定還會重演.....所以必須嚴管、嚴查、嚴處理、嚴防范,這是堵絕或減少此類公交車惡性事件的必由之路。
最近有報道,某地發生搶奪公交車方向盤事件(記不清什么地方了)盡管沒有造成后果,當事人仍被判刑三年,這是從嚴的一個新的開始,值得點贊。對危及公共安全事件的處理必須從嚴!同時,要喚醒乘客維護自身安全的意識,一旦發生危及公共安全事件,要教育和鼓勵乘客們勇敢出言、出手制止,這即是維護公共秩序,也是確保自身安全,這個要通過宣傳,把道理告訴大家,別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也是最近報道,某地方發生搶奪方向盤事件(記不清地方了)被四個乘客上前把當事人制服,避免了事故的發生。對這樣的乘客要大張頏鼓的宣傳、表障,以提升人人關注安全,維護安全的自覺性,再次,一旦發生乘客與司機爭吵以致動手時,要定一個規矩,只要是能夠停車的地方,司機必須立即停車,畢競在那一刻,沒有比安全更重要的事了。
2、濮陽男子公交車上找零被制止,暴打司機,你怎么看?
其實在坐公交車沒帶零錢很正常,但是上車后收其他乘客的錢這種做法是不對的,最起碼你也要跟司機師傅商量一下,事情是發生在濮陽一男子乘公交沒零錢,上車后他在車上收其他乘客的錢,幫自己找零,被司機制止。男子憤怒后對司機拳打腳踢,造成當事司機多處受傷,普通乘客坐公交車是受監督的,但是絕對不能動手打人的,首先打人是犯法的,何況別人又沒有犯錯。
公交車司機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而且你在車上進行這種方式的找零還錢,給全車的人帶來的只有不方便,一個人自己的脾氣都克制不住,怎么出去面對社會?公交車司機師傅的做法沒有錯誤,換個任何一個人都會制止。打人者把公交車司機打了你就是在進行故意傷害,這快過年了想接下來的日子在牢獄里面度過嗎?看看網友的看法:LiRui9408:我覺得該打,你沒見司機是如何囂張的,沒零錢直接讓你下車,我見的多了,
3、20秒內被打32拳暈倒在方向盤,公交司機是否應該“打不還手”?
動手打人就是行兇,徒手照樣可以殺人,有哪個孬種法官,公安不信可以站出來試試!還手就是正當防衛,至人死亡也是正常的事情,有哪個孬種法官和公安站出來教一教我們老百姓還手防衛的力度應該是多少磅?又如何來判斷對方出手的力度是多少磅?是不是都要先稱一稱?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為什么老百姓向公安人員動手就以襲警罪重處,請問,老百姓就可以任意襲擊嗎?懲惡揚善的道理難道現在就不是道理了嗎?我們國家現在見義勇的事跡幾乎滅絕,人心不向善,老人倒地沒人扶,偷人家充電的電動車被電死的要車主賠償,到人家里偷東西逃跑時摔死也要索賠,偷人家的東西不能追,林林總總的怪事那一件不是公安和司法的功勞?雖說是個例,可是,這些孬種們就沒有考慮到引起的不良后果嗎?我們的國家,經濟是在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斷的提升,外觀上看真的是歌舞升平,可是,老百姓一提到這類事情就罵娘,為什么?不想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