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深圳呆滿三年,基本上就可以判定這個人在深圳是穩定的、長期的發展,不管是工作,還是經商。深圳政府之所以規定,在深圳落戶滿三年且連續繳納36個月社保才能買房,就是明確界定外來人口購房資格,支持在深圳務工和經商人員合理購房需求,這部份人為深圳城市及經濟建設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可以定性為新的深圳人,也是深圳剛需購房的一部分。
1、如何看待深圳住建局新政: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
深圳出臺嚴厲調控政策的初衷是,打擊炒房行為,進一步加強購房門檻,遏制投機資金入市。因為通過金融端政策遏制資金進入房地產是很難的,除非不釋放資金,一方面要增大資金的流動性,一方面又要控制資金的流向,難度非常大,總會有投機分子用各種手段鉆空子。與其金融端窮追猛堵,不如在需求端直接拉高門檻,所以這才是調控背景,
最近,股市和房市雙殺,其核心邏輯,還是國家實現高質量經濟轉型的決心之舉。在全球經濟面臨蕭條的關鍵時期,保持六穩態勢,需要釋放流動資金保障民生,在此艱難時刻,是不允許出現房市和股市“爆炒”現象的,對于房地產的調控,還將堅持因城施策的方向,對于房市資金活躍度較高,違規炒房的區域進行嚴厲調控。這是決心,也是一種策略,
2、如何看待2020年7月15日深圳發布加強限購政策:落戶3年且連續繳納36個月的社保才能在深圳購房?
針對如何看待深圳樓市新政?落戶滿三年且連續繳納36個月社保才能買房?這個問題,我的觀點如下:第一,從媒體報道得知,最近深圳樓市房價風生水起,漲聲四起,當地政府看到深圳樓市房價過熱,好了合理的支持剛需購房,控制投資炒房,就出臺了新的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即“深圳樓市八條新政”。第二,深圳政府之所以規定,在深圳落戶滿三年且連續繳納36個月社保才能買房,就是明確界定外來人口購房資格,支持在深圳務工和經商人員合理購房需求,這部份人為深圳城市及經濟建設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可以定性為新的深圳人,也是深圳剛需購房的一部分,
第三,深圳政府之所以規定三年為限購房資格,那是因為如果規定一、二年內的話,有些人在深圳還不一定能夠站穩腳根,有可能會離開深圳,存在投資炒房可能。而能在深圳呆滿三年,基本上就可以判定這個人在深圳是穩定的、長期的發展,不管是工作,還是經商,第四,以前的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那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喜歡搞“一刀切”,往往傷及剛需無辜,現在自從中央定調“房子是用來住的,而不是用來炒的”以后,各個城市都出臺了“一城一策”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調控越來越精準,既支持購房剛需,又合理控制投資購房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