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年休假5天;達到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達到20年的,年休假15天,《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達到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達到20年的,年休假15天,法律分析:年假天數5到15天不等。
法律分析:年假天數5到15天不等。年休假是勞動者在工作一定年限后,每年為保住工作崗位而給予的帶薪連續休假,具體休假時間由國家根據不同工種、勞動的輕重和實際連續工作年限規定。請點擊輸入圖片說明(最多18個字)。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員工享受年休假。員工在休年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待遇。第三條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年休假5天;達到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達到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
國家規定的年休假中,工作滿一年的,每年享受五次帶薪休假;工作10年以上不滿20年的,每年享受10天帶薪休假;工作20年以上的,每年享受15天帶薪假期。法定節假日,一年11天。它們是:1。元旦:規定1月1日放假;2.春節:規定農歷除夕(12月29日或30日)至正月初二放假三天;3.清明節:規定清明節放假一天;4.勞動節:規定5月1日放假一天。5.端午節:規定端午節放假一天;6.中秋節:規定中秋節放假一天;7.國慶節:規定10月1日至3日放假三天。《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達到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達到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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