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咱們國家現在在很多法律和獎勵上都對見義勇為有體現,而在古代,“見義勇為”受到的獎勵也是很多的,有些時候,甚至可以直接做官。“凡是抓獲一名強盜者獎勵50貫文錢,抓獲一名盜竊者獎勵25貫文錢,所獎勵的錢由被抓犯人家產提供,如果犯人家產不夠,官府給你貼補。
1、古人如何獎勵“見義勇為”?
見義勇為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咱們國家現在在很多法律和獎勵上都對見義勇為有體現,而在古代,“見義勇為”受到的獎勵也是很多的,有些時候,甚至可以直接做官。“見義勇為”,誰最早說的關于“見義勇為”四個字,據考證,最早源于《論語·為政》中的“見義不為,無勇也”,大致意思就是說人們應該勇敢的去做“義”的事,如果不做,被認為是不勇。
在古代,見義勇為受到獎勵的事情有很多,下面就將兩個孔子學生的事,當時,魯國有一項法律—“如果有人見到魯國人在國外為奴而將其贖回的話,可從國庫領取補償金。”有一天,孔子的弟子子貢在外看到了魯國人為奴并將其贖回,但卻拒絕領取贖金,結果孔子把他罵了一頓,說如果其他人都像你一樣,贖回了奴隸但不領獎金,那以后就沒有人再去干這樣的事了。
而有一天,他的另一個弟子子路救了落水之人,并得到了一頭牛的答謝,這次子路欣然接受,結果被孔子夸獎:“如果人人都像你一樣,那么,會有更多的人去救落水之人,”這兩個故事很有啟發意義,孔子認為見義勇為接受獎賞有助于這種行為的推廣,會有更多人愿意去做,這也給后世關于“見義勇為”要給獎賞提供了理論前提。像唐朝的律法就規定,見義勇為者如果和施暴者扭打造成了對方傷亡的免于任何處罰,算是對見義勇為者的一種保護,
秦朝規定,捉到盜賊者,盜賊身上攜帶的錢物歸捉拿者所有。元朝規定:“凡是抓獲一名強盜者獎勵50貫文錢,抓獲一名盜竊者獎勵25貫文錢,所獎勵的錢由被抓犯人家產提供,如果犯人家產不夠,官府給你貼補,”明朝更是提出了見義勇為者可以直接授予官職的超高規格獎勵。所以,歷朝歷代對于見義勇為都是大為提倡的,要是人人都對“不義”行為伸出援手,那社會就真的太和諧了。
2、見義勇為獎勵金錢被別人領取了找那個部門?
別找領錢的那個別人,到領錢的地方去打聽。見義勇為的獎金,由見義勇為基金會支出,但申報、確認見義勇為,到最后發放獎金,涉及多個部門,主管,應該屬民政部門,也有由公安機關牽頭的。咱猜,這筆獎金應該是發到申報部門或者是有關單位去了,屬于代領,該誰得?得多少?少不了的。沒準申報見義勇為的不只一個人,正在考慮份額,
3、快遞員為保護小女孩被砍傷,見義勇為與金錢,獎勵,名譽有關嗎?
7月15日廣東惠州一名女孩被一名男子持刀追趕,小女孩邊跑邊求救。快遞員黎志偉立即停車擋在二人之間,在勸說過程中,黎志偉被砍傷兩刀,傷勢較重,縫了40多針,刀口足有4厘米深。美團公司及時為其墊付醫藥費,并對其進行表彰獎勵5萬元,快遞小哥一心為他人著想,置自己安危于不顧,在緊急時刻,保護他人安全是本能。我們應該為身邊這樣見義勇為的行為點贊,政府應該為其進行獎勵,鼓勵社會出涌現更多地見義勇為者,
如果沒有快遞小哥出現,恐怕現在躺在病床的就是那個小女孩了,甚至小女孩會有生命危險。希望政府能高度重視,對見義勇為進行嘉獎,不能讓英雄的血白流,不讓讓英雄寒心!女孩的父母不能因工作忙忘了救命恩人,如果沒有這位英雄的拔刀相助,小女孩會有怎樣的結果,大家都可想而知,正義遲到而不會缺席,歲月一定會善待善良的人,當然希望持刀不法之徒盡快受到法律的制裁!小女孩父母是不是應該去醫院看望一下這個救命恩人呢?。
4、見義勇為應不應該給報酬?
見義勇為不能索取報酬,如果那樣的話就不配那個義字,只能叫見利勇為了,但對于見義勇為者國家應該給予相應的獎金以大力提倡全民參與,這點國家已經做到了,并且還為見義勇為者頒發了證書。只是我們的社會各界還有些雜音帶偏節奏,讓見義勇為者心存憂慮,不能放開手腳幫助他人,比如在見義勇為過程中造成不法侵害分子人身重大傷害,見義勇為者沒有執法權會不會被追究責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