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每個月的天數不同,用法律規定的30天計算.75作為平均工作日×實際工作日(不含周末)-1當然不合理,用人單位可以委托銀行支付工資,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其個人工資清單,法律分析:薪資計算方法:正算法:工資=月薪÷21.75×每月發薪天數×反算法:工資=月薪-月薪÷21.75×缺勤天數=應該是基于21,75計算。
法律分析:薪資 計算方法:正算法:工資=月薪÷ 21.75×每月發薪天數×反算法:工資=月薪-月薪÷21.75×缺勤天數=
2、工資怎么 計算應該是基于21,75 計算。由于每個月的天數不同,用法律規定的30天計算 .75作為平均工作日×實際工作日(不含周末)-1當然不合理,(1500/21, 75× 15) (2000/21, 75× 6) = 1586.2元正確《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本人支付工資。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其親屬或者他人可以委托其領取,用人單位可以委托銀行支付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勞動者的工資數額、時間、姓名和簽名,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其個人工資清單。以上回答只是基于目前的資料和我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咨詢!如果你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你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