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需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八、支內職工子女戶口
1、申請人的入戶申請書;
2、申請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申請行為應由其監護人辦理,并應出具與監護人關系的憑證(如:法院判決、監護公證等)及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3、申請人(監護人)及入戶接受人,因本人患有嚴重疾病或年邁體弱等原因而無法前來辦理相應手續的,應以法定委托的形式,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前來辦理。
委托書應寫明具體委托事項和委托權限,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4、入戶地(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房屋產權人(共有產權須征得共有產權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農業戶戶主被投靠人同意接受書面意見;
5、入戶地房屋有效的《上海市房地產權證》、《租用居住公房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等房屋有效權證;
6、申請人的父、母原由本市外遷時的全戶詳細戶籍資料(如:老戶籍檔案資料、戶籍證明、《居民戶口簿》等,需注明戶內人員之間的關系);
7、申請人在外省市戶口所在地的全戶詳細戶籍資料(如:戶籍證明、居民戶口簿等,應注明:姓名、戶口地址、公民身份號碼、單位、戶口性質是農業或非農業等項目,下同。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戶籍資料);
8、本市被投靠人的全戶詳細戶籍資料(詳細注明戶口變動情況);
9、申請人的父、母支內、支邊的原始依據
如:招工表、錄取通知書、檔案館保存的支援外地建設分配去向名冊。
另外注意:
提供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由存檔單位在復印件上加蓋騎縫章,并由申請人(監護人)、受理民警雙方在復印件上簽名確認該復印件與原件的一致性。因單位存檔等原因無法提供證明材料原件的,其復印件上必須由單位確認是否與原件一致,并加蓋該單位的行政公章。
8. 外地人到上海落戶需要什么條件
一、入上海戶口條件有哪些?
1、居住證滿7年
2、居住證積分120分
3、買房
4、社保職稱繳納滿7年,可以累積
5、符合上海人才引進條件
6、無違法生育
7、無犯罪記錄
8、稅單必須滿7年
9、有上海認可的中級職稱、或者等同于這樣的資格證社保繳納基數連續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對于落戶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一條 被征集服現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戶主持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注銷戶口,不發遷移證件。
第十二條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機關在通知人犯家屬的同時,通知人犯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第十四條 被假釋、緩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在遷移的時候,必須經過戶口登記機關轉報縣、市、市轄區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機關批準,才可以辦理遷出登記;到達遷入地后,應當立即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第十五條 公民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外的城市暫住三日以上的,由暫住地的戶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暫住登記,離開前申報注銷;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置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
上海市的戶籍比較難獲得的,因為上海市的人口比較多,且上海市的福利政策比較好,所以針對于上海入籍管控得比較嚴,需要根據上海市的政策來進行確定。只要符合上海市的入籍政策及準備好相關的材料,即可進行申請入籍,否則是不能夠隨意入上海戶籍的。
9. 外地上海落戶政策規定
外來務工人員同住子女在上海均可免費享受義務教育。
父母有上海的居住證及居住證積分滿120分就可以在上海參加中高考,和上海戶口是一樣的待遇。所以,你還是辦理積分居住證的,雖然孩子小學不耽誤,但是中考以及高考會造成影響。
1.持有《臨時居住證》人員的子女納入招生計劃,符合條件的孩子還可享受就近入學政策。外省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在滬辦理就讀申請時,父母一方須持有上海市長期居住證,如持有《臨時居住證》,但續簽時間一年及以上的,其子女可以申請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但需要提供在滬1年或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如果孩子到了入學年齡,家長持有的還是臨時居住證,不能直接辦理就近入學,但小孩子只需臨時居住證。
2.凡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均需辦理相關居住證件,由其父母持有效的居住證件、務工證明(父母一方有1年或以上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社會保險項目以市人保部門公布的為準),以及同住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證件,到居住地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就讀。
3.無單位可找街道開證明在滬從事小商販、家政服務的務工者由于沒有掛靠單位,沒有繳納綜保,這部分人員可由街道居委、鄉鎮村委開具的相關證明來代替。
10. 外地人在上海落戶的條件
上海根據不同人群,有不同的落戶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落戶方式:
1、非滬籍應屆生落戶:根據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發布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評分辦法》,應屆畢業生達到標準分72分,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即可在上海落戶。
2、人才引進落戶:滿足上海人才落戶標準其中之一的即可在上海落戶。
3、居轉戶:持《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并依法在上海市繳納所得稅;被聘任為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滿足以上條件可申請落戶。
4、創業落戶:以個人名義入股一家創業公司,且持股比例不低于10%,2年后即可申請落戶。
5、結婚落戶:根據婚姻制度,跟隨配偶落戶上海。外省市人員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10年、年滿35周歲,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少數民族及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7年,可準落戶;與本市殘疾居民婚姻登記滿5年,可準落戶。本市支內、知青人員及其子女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登記滿5年婚姻登記滿5年的,可落戶;結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子女已有本市戶籍,外省市人員未再婚、實際生活基礎在本市、外省市無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戶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落戶。
11. 外地人員在上海落戶有什么條件
2010年外地人落戶上海條件有哪些呢
1、居住證滿7年;
2、居住證積分120分;
3、買房;
4、社保職稱繳納滿7年,可以累積;
5、符合上海人才引進條件;
6、無違法生育;
7、無犯罪記錄;
8、稅單必須滿7年;
9、要么你有上海認可的中級職稱、或者等同于這樣的資格證社保繳納基數連續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二、上海直接落戶條件須同時符合
1、運營本市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創始人。
2、企業連續3年每年營業收入利潤率大于10%,且上年度應納稅額大于1000萬元(含1000萬元)、或科技企業連續3年每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大于10%,且上年度應納稅額大于1000萬元(含1000萬元)或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3、企業的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不屬于國家和本市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目錄。
4、企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和處罰記錄,無不良誠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