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的解釋是,公務員有績效獎勵,事業編沒有;而事業編有績效工資,公務員則沒有。但凡事都非絕對,想變成公務員還有路線可走,那就是國企人員或事業編提拔成領導然后交流進去,也有行政單位工作量大,崗位公務員不夠,又擴大不了編制,變通的法子就來了,借調事業單位人員,或者要來事業編制以充實力,這些事業編以后通過內部調整一部分進入公務員序列。
1、公務員與事業編都有績效嗎?
績效是一種統稱。準確的解釋是,公務員有績效獎勵,事業編沒有;而事業編有績效工資,公務員則沒有,績效獎勵和績效工資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一、關于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工資結構分為三部分:1、崗位工資;2、薪級工資;3、績效工資,前兩者是“國標待遇”,也就說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全國統一標準,比如管理七級崗位工資是2240元,薪級29級是2040元,都由國家定標,不存在區域區別。
真正形成事業單位工資差距的主要與績效工資相關,這一塊待遇直接與地方財政、單位效益等因素掛鉤,地方經濟實力強,績效工資就高,反正則低;單位效益高,績效工資高,反正亦然。績效工資高低差可以達到一倍甚至幾倍以上,除了績效工資,很多地方的事業單位還可以參照公務員核發增量績效、考核績效、基礎績效,被很多人當作績效獎與公務員相提并論,實際上這仍然是績效工資的一部分。
二、公務員的績效獎事業單位日常有績效工資,公務員剛好相反,日常并不發績效工資,但年底一般會根據綜合考核和專項考核等次比照標準發放年度考核績效獎勵,標準因地而異,比如本地,公務員年終績效獎勵的標準是人均33000元左右,列入年度預算。具體以年終考核等次為依據進行二次分配,單位等次差、職務和職級低,標準就會低于33000元,反之則高,
像一些處級領導,很多都可以拿到40000以上的年終績效。同樣的級別,本地省會城市公務員的年終績效就會高出20%,而像江浙、廣東等地,公務員年終績效獎勵幾乎都是本地的一倍以上。公務員之所以存在地區工資差異,主要與年終績效獎勵拉開差距有關,這兩年受疫情等因素影響,全國很多地區的公務員績效獎勵有所調整。調整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獎勵標準,在去年7月全國進行新一輪津補貼規范整治后,加上疫情對經濟的影響等因素多重疊加,很多地方都調整了公務員績效獎勵標準,比以前略有下降,
特別是縣區一級,下降尤為明顯,部分地區因為財政緊張甚至出現了停發、緩發的情況。二是發放方式,不少地方對公務員績效進行了改革,將原來的年終績效三分之二拿出來作為基礎績效平攤到月,合并到日常工資發放。很多地方公務員的工資因此都有所提高,但因為年終績效獎勵總額總體趨勢在降低,且存在緩發等風險,實際上公務員的年綜合收入并沒有增長,甚至還不同程度下降了,只不過日常支配收入變高了而已,
2、事業編和公務員到底差在哪里?
嚴格來說,事業編是事業單位的人員,公務員是行政單位的人員,行政單位人員是有嚴格人數限制的,即哪個位哪個崗多少人都編數,一個蘿卜一個坑。但在很能變通的政界往往會三六九的混雜,因為公務員需要通過國考省考才能錄取并進入行政單位,沒有一定的文憑水平很難上位。但凡事都非絕對,想變成公務員還有路線可走,那就是國企人員或事業編提拔成領導然后交流進去,也有行政單位工作量大,崗位公務員不夠,又擴大不了編制,變通的法子就來了,借調事業單位人員,或者要來事業編制以充實力,這些事業編以后通過內部調整一部分進入公務員序列,
另一方面,事業單位本都該事業編制卻有公務員,這里的公務員是因為我國一些事業單位改革不充分還保留部分行政職能而保留的崗位,還有就是領導從別的行政單位交流過來,因為某些原因仍為其保留了公務員身份。現在再說事業編制與公務員的不同,除了崗位就是工資待遇了,事業單位是經費包干,那是財政局拔款,還有一部分是其創收的錢,行政單位是全部財政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