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繳費,多得養老金;長繳費,多得養老金;少繳費,少得養老金;不繳費,不得養老金。一、國家政策退休待遇相同除外高級干部,普通公務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待遇主要就是養老金,2014年10月,國家進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全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宣告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實現并軌。
1、事業單位養老金怎樣算?
一、享受人群: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組成:1.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2.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2、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包括公益一類、二類)人員退休待遇有區別嗎?
謝邀!一般來說,現時公務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待遇沒有什么區別;死亡后親屬享有的死亡撫恤金計發標準不同,一、國家政策退休待遇相同除外高級干部,普通公務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待遇主要就是養老金,2014年10月,國家進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全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宣告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實現并軌。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養老金計發以退休前最后一個月基本工資額,按工作年限計發:35年以上的90%;30年以上的85%;20年以上的80%;10年以上的70%;不足10年的50%計發辦法停止執行,2014.10以后,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統一執行養老金=(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x[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x1%] 個人賬戶存額/計發月數[50歲退休195、55歲退休170、60歲退休139])辦法計發養老金。
養老金保險制度的原則:多繳費,多得養老金;長繳費,多得養老金;少繳費,少得養老金;不繳費,不得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2014.10以前參加工作,并于2014.10~2024.10期間退休的部分“中人”,在10年過渡期內執“限高保低”的新、老養老金綜合計發辦法計發養老金。)二、同樣享有補充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因為國家強制性規定參加職業年金保險,除享有基本養老金外,還同樣享有補充養老保險——職業年金,增加養老金計發額度,
而企業單位因為國家非強制性規定參加企業年金保險,因而享有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的并不多。三、地方政策可有不同從國家政策規定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待遇沒有什么區別,區別只能存在于地方政策、單位自定的其他福利待遇,四、死亡撫恤金計發標準不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后死亡,其親屬享有的死亡撫恤金計發標準不同:(一丿機關單位機關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死亡撫恤金計發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加逝者生前最后一個月計發的基本養老金額x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