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放在水利部門下面,河長辦的權限較低,屬于水利部門的一個科室,那么對于平級甚至上級的河長管理,存在監管漏洞,很難從全區域層面去統籌協調河長;如果成立非常設機構,那么人員抽調來的多是非專業人員,一般抽調時間不超過1年,對于工作的入手和延續存在問題;如果合署辦公,那么也存在問題,問題在于治水主要是環保條線,河長辦主要是水利條線,工作對接不順暢。
1、河長辦怎么改?
河長辦這個機構現在全國各地也不統一,主要有三類:一是放在水利部門下面,二是單獨領出來成立非常設機構,三是在浙江河長辦和治水辦是合署辦公。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在于:如果放在水利部門下面,河長辦的權限較低,屬于水利部門的一個科室,那么對于平級甚至上級的河長管理,存在監管漏洞,很難從全區域層面去統籌協調河長;如果成立非常設機構,那么人員抽調來的多是非專業人員,一般抽調時間不超過1年,對于工作的入手和延續存在問題;如果合署辦公,那么也存在問題,問題在于治水主要是環保條線,河長辦主要是水利條線,工作對接不順暢,
2、廣東全面推行河湖長制考核,江門廣州等7市獲優,你怎么看?
首先說明什么是河湖長制?廣東河湖長制是根據《廣東省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簡稱《考核方案》)制定,從2018年起,每年對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進行考核,考核對象為地級以上市黨委和政府??己私Y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并實行“一票否決”,若區域內發生1起重大突發水環境事件等情形,考核結果不得評為優秀。
若發生2起以上重大或者1起以上特大突發水環境事件等情形,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而這次的考核是根據資料核查、實地抽查、問卷調查三種方式進行考核,考核對象為廣東省21個地級市。在2018年度河長制湖長制的工作考核還包括了指標考核、工作測評和公眾評價三個部分,而這次考核只有江門、廣州、韶關、深圳、珠海、河源、陽江7市的考核等次為優秀,占33.3%;說明這個考核制是起了很大的作用,雖然優秀的未達一半,但是這只是剛開始,相信這個考核制完善與繼續推行的話,以后的結果肯定會比第一年的好。
還有一點就是推行河湖長制考核,可以發現廣東省各地水資源管理不斷加強,水安全保障能力持續提升,廣東省中小河流治理河長突破1萬公里,全年成功防御7個臺風和18場強降雨,河湖水質穩定向好,東江、西江、北江、韓江、鑒江及珠江三角洲的主要干流水道水質優良。水污染防治穩步推進,全年新建城市(縣城)污水管網近8000公里,925宗水源地突出環境問題全部落實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