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件事來女司機死的很冤,公交車司機罪責難逃。女司機違停,然本不應就此失去生命,停車時,公交車還有幾百米的距離,因為有電動車逆行,女司機又關門再開門,然后下車,下車后看著公交車直直地擠壓過來,我想,公交車司機必須要經常做檢查,性格上的,一旦有焦慮癥的有路怒癥的愛發脾氣的一律不能上路。
1、河南安陽公交車擠死女司機事故有最新進展嗎?到底結果怎樣的?
如果當時道路情況復雜,公交不具備變道或者剎車條件,女司機這樣操作,我相信大多數人認為女司機主責,我也會這樣認為。但是,這起事故,從視頻開始起,將近100米,左側有兩條車道,在十幾米有電動車,還往右偏,這個司機如果不是打盹,其心可誅!認為女司機主責的,你們的心可不要黑了,眼不要瞎了,我開車這種情況遇見不只是一次,最近不足5米,而且在左側最多一條車道的情況,我會選擇制動,看后視鏡后變向,長按喇叭表示不滿。
這個公交司機呢?在100處看到,未變向,20米不到有電動車時,反而向右變道,你說他打盹,我認,可公交司機一車人能打盹么?前面是大坑,是一輛大型貨運車輛?不是后果會更嚴重,而這司機選擇緊貼小車。,。記住,是有意識選擇緊貼,如果是無意識,那概率。,。而且,就目前通報來看,公交公司甩鍋一等一。最后我想說,在完全能避讓而不選擇避讓,
2、河南公交車擠死女司機事件,不僅不往左避讓,卻故意往右打方向盤的動作心理,你怎么看?
不請自來,剛剛去看了視頻,發表一下個人看法。我作為一名多年駕齡的司機,幾乎天天在路上行車,里程到目前應該有六十萬左右,也看到過很多發生在路上的各種車禍,看視頻女子下車是沒有盡到觀察義務,這是這起事故發生的起因。在看公交車的行駛路線,在女子車門打開之后,公交車明顯向右偏輪,根據觀察,如果女子不下車的話,該公交車會以一個極近的距離與該小型車擦身而過,應該有后視鏡向外七八公分左右,
公交車司機如果沒有在外界因素干擾下做出此舉,則應該為主觀判斷的結果,該公車司機發現小車違停并伴有開門跡象,以自己車為大型車輛作為依仗,向小型車靠近,意圖嚇唬一下該車司機。公車司機作為參與交通的專業駕駛員,應該做到禮讓為先,不路怒,不急躁,要做到確保車輛與乘車人的安全,另外,對于經過在路邊停放的車輛也應做到提前減速,鳴笛,確認安全之后再行通過,我相信公車司機作為專業駕駛員他不會對著一類安全駕駛行為不知道,
一個念頭,一條人命,我們在路上參與交通,安全是最重要的,路權不等于霸權,違規也不等于賠命。想到這就想起了從橋上掉進江里的公車事故,從車內監控可以看出,該公車駕駛員具有非常明顯的向左打方向的行為,意圖撞電桿或橋欄桿,但是為他這種思想與付出行動所買單的是無辜的生命,在此,也希望公車單位或者警方能將該起與違停女子相撞時公車駕駛員車內駕駛的視頻放出來,還事件一個真相,而不是一句躲閃不及能帶過去的。
3、被趕下公交車的十歲女孩如果出事,司機有責任嗎,你怎么看?
我覺得司機沒什么責任,要知道這個師傅先是司機后是責任人,如果是司機師傅無故將這個十歲女孩兒趕下車,那司機師傅是有責任的,但如果是按照相關的規定去執行的話,我覺得司機師傅是沒責任的,法律雖然講究額外開恩,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知道這個師傅是司機而不是乘客。司機的職責是什么?是開好車,并且有義務監督上車乘客是否刷卡或投幣,那么這個十歲女孩兒如果沒有投幣或逃避投幣都算是違反了公交公司的相關規定,說句不好聽的話,你給錢讓你坐車,不給錢就下去,這很正常,
那些拿孩子小說事的人,就是道德綁架。明知故犯視為偷,一般兒童只要身高夠1.2米就必須買全票,如果這兩個孩子上車就跟司機師傅說明情況,我覺得司機師傅是不會追求他們的,甚至很有可能會自掏腰包拿那一塊錢,但是這個小女孩兒的做法確實企圖蒙混過關,我們不去討論兩個女孩兒的教育是否出了問題,那是她們老師和家長需要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