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工,就是各類企事業單位用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上的一種補充用工,用工單位不跟勞動者發生勞動關系,而是跟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以勞務派遣形式將工人派遣到用工單位,員工的勞動關系在勞務派遣公司。有些勞務派遣工是由用人單位自行招聘,又把勞動關系掛靠到勞務派遣公司的,這種工作很多都是大型國有企業招聘,而勞動者以學校剛畢業的年輕人居多。
勞務派遣工,就是各類企事業單位用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上的一種補充用工,用工單位不跟勞動者發生勞動關系,而是跟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以勞務派遣形式將工人派遣到用工單位,員工的勞動關系在勞務派遣公司。說的直白一點,用工單位用勞務派遣工就是召之即來揮之即去,這種用工方式對于流動性比較大的勞務工或者季節性的農民工還是有一定的便利,尤其用工單位都是急需用人時候才找人,所以給的工價相對比較高,但是其他福利就比較少了,并且加班加點也是常有的事情。
還有一些是行政單位的公益性崗位派遣工比較多,這類崗位工資相對較低,正常繳納社保,這種崗位以城市下崗失業人員較多,大多年齡較大又沒有太高的技能,很難找到更合適的工作,在公益性崗位干幾年就退休了,還有些勞務派遣工是由用人單位自行招聘,又把勞動關系掛靠到勞務派遣公司的,這種工作很多都是大型國有企業招聘,而勞動者以學校剛畢業的年輕人居多。
很多學校剛畢業的勞動者看好國有企業的優越條件,都想進入到國有企業工作,國有企業想用人又不想背著很重的用人負擔,就把勞動關系掛靠到勞務派遣公司,再給勞務派遣公司一定的服務費,當然這種用工方式違法也很多,很多崗位就不是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崗位,反而是企業的正常崗位,派遣工一干就是好多年。這違背了勞動法的規定,但是勞動者害怕丟了工作所以一般不會舉報或者維權,只好再背后發牢騷,罵派遣公司,
2、在事業單位干勞務派遣工,前景如何?
樓主你好,作為一個過來人,和你分享一下我的經歷和體會,以前在某單位干過兩年的合同工,事業單位,正式員工和合同制員工待遇差別比較大,但是工作并不少干,也就是說付出同等勞動的前提下,你別人家要少拿很多,同工不同酬、福利方面也會有差異化對待,想要通過合同制轉正已經是完全不可能,現在事業單位想要成為正式員工,只能通過國家公開的招考來實現,這個難度就是有點大,還要有不錯的運氣,畢竟狼多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