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局改革,整體轉制合并是大趨勢首先解釋一下農機局的概念。市農機服務中心在改革前很多是正處級機構,改革后雖然降格為副處級單位,規格有所下降,但相對縣委辦的二層事業機構,絕對是大腿級的單位,在2018年開始的新一輪機構改革中,就基本保持不變了。
1、縣級機構縣級農機中心怎么改?
縣農機管理局改革,管理職能移交農業農村局,農機管理局改為農機中心,有的叫農機推廣中心,有的叫農機事務中心。以農機推廣定位,比較切合實際,農機推廣曾經是農機局的職能,以農機事務定位,不太恰當,農機事務包括農機教育、農機科研、農機生產、農機銷售、農機管理,縣農機事務中心,是承辦農機管理事務,還是承辦農機全面事務呢?需要進一步探討。
所謂中心就是最引人注目的地方,當第一臺拖拉機在洛陽誕生的時候,人們認為洛陽是農機中心,當農機物資供不應求的時候,人們認為農機公司是農機中心,當農機實施購置補貼的時候,農機局就是農機中心,根據國家全面深化改革步署,2020年前完成事業單位改革,如果縣農機中心是公益服務,將保留事業單位序列,深化公益屬性,如果農機中心是生產服務,將會推向市場。
2、縣級農機局在機構改革的范圍內嗎?
農機局改革,整體轉制合并是大趨勢首先解釋一下農機局的概念,農機局的主要職責是宣貫、管理和監督農業機械政策法規、經營管理和各種農業機械的上戶、發證、檢審驗等手續的職能機構。在編制性質上,省市農機部門多數為參公單位,縣級除少數參公外,其余基本上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由于涉及三農問題,特別是農機部門還掌握著大量的農機補貼,每年國家下撥的政策性補貼都需要通過農機局來發放,其行政管理和服務功能作用凸顯,在下一步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農機部門毫無疑問將逐步過渡到行政機構或參公。
3、縣級農機監理站怎么改革?
小魚結合所在地的改革情況,簡要說一說吧,農機監理站的工作職責。農機監理站,其全稱為農業機械安全監理站,在農機主管行政部門的授權下,承擔并開展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注冊(含過戶轉移、報廢等事項登記)、駕駛證核發、農機安全事故責任確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年度檢審、農機安全監督執法(執法范圍為田間地頭、場院等非道路場所)以及農機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等相關業務,
農機監理站改革推進情況。在上一輪的機構改革中,有的兄弟縣區考慮到其承擔著行政職能,遂將其過渡為參公事業單位,那么,在2018年開始的新一輪機構改革中,就基本保持不變了。像小魚所在縣區的農機監理站并未過渡成參公事業單位,按照機構改革的相關規定,不能再承擔并開展行政工作,由農業農村局的內設行政科室承擔,于是,被撤銷了。
4、農機監理機構改革人員該怎樣安置?
農機監理屬于農機局(縣區一級叫農機站居多)行政執法人員,具有對農業機械的管理和農機事故處理的執法權,農機局監理承擔職能有:貫徹執行國家農機化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負責農業機械的安全技術檢驗,駕駛操作人員考核、核發牌證;對農業機械進行年度安全檢驗;負責處理農業機械事故調查處理;對農業機械及駕駛人員實施安全檢查,處罰違章行為等。
農機監理作為農機局執法隊伍在省市一級屬于參公管理單位,縣區一級大部分都是普通事業單位,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中被劃為了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也有地區將整個農機局劃進了行政類事業單位,農機監理人員也就劃進了行政類事業單位),全額財政,農機監理現在上路執法的很少,據傳有一部分職能可能要并入公安交警,一部分并入交通運政。
5、由于機構改革機關允許有參公人員嗎?
機構改革中規定“政事分開”,以后參公單位就沒有了,絕大部分由參公單位轉為事業單位,人員待遇暫時保留公務員待遇,聽說遼寧省最為激進,參公人員全部轉為事業管理崗,像農機局就是這樣,以后會變成農業機械發展中心,中心機關可以是原參公人員,因為他們的編制以前就是農機局的,也可以借調到農業農村局機關工作,但是轉不了行政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