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兩者最本質的區別是,審判立案針對的是未解決的糾紛;執行立案針對的是明確的執行依據,所謂審理立案是指當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訴書,法院受理案件,后續階段就是案件的審理,法律分析:待定立案表示未被立案審核后,執行立案和審判立案兩者最本質的區別在于,審判立案針對的是尚未解決的糾紛;執行立案針對的是明確的執行依據。
法律分析:待定立案表示未被立案審核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在管轄范圍內進行偵查。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按照管轄范圍,及時審查檢舉、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當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不予立案,并告知原告不予立案的理由。投訴人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
2、什么是審判 立案和執行 立案您好,親愛的,兩者最本質的區別是,審判立案針對的是未解決的糾紛;執行立案針對的是明確的執行依據。執行立案和審判立案兩者最本質的區別在于,審判立案針對的是尚未解決的糾紛;執行立案針對的是明確的執行依據,親愛的,兩者最本質的區別是,審判立案針對的是未解決的糾紛;執行立案針對的是明確的執行依據。所謂審理立案是指當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訴書,法院受理案件,后續階段就是案件的審理,執行立案是指當事人持申請執行書和生效執行依據,向執行法院申請執行。經法院立案,將進入執行階段,兩者的本質區別在于,試立案針對的是未解決的糾紛。立案的實現是針對一定的實現基礎,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保障當事人提起訴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