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辦法,解決農村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不會讓一個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農村家庭再出現返貧的狀況,因為對于農村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國家在多年前就已出臺扶貧攻堅相關優惠政策,對于因大病致貧、返貧的,基本上由國家兜底了,除了合作醫療報銷和大病補貼外、從資金上兜底。
1、有什么辦法,解決農村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謝謝邀請!有什么辦法,解決農村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要說這個問題最好回答。因為對于農村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國家在多年前就已出臺扶貧攻堅相關優惠政策,對于因大病致貧、返貧的,基本上由國家兜底了,除了合作醫療報銷和大病補貼外、從資金上兜底,就是讓這些家庭的收入不低于當地農民的平均水平。經測算后,低于當地平均水平的差額部分由政府補貼到平均水平,
扶貧攻堅2021年,全國脫貧攻堅任務已經完成,國家開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各級相繼成立鄉村振興局,負責全國的鄉村振興工作,并且出臺了一系列促進鄉村振興的政策措施。隨著鄉村振興步伐的加快,對于在新的時期出現的農村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國家會一如既往地給予扶持,不會讓一個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農村家庭再出現返貧的狀況。
2、因病致貧怎么辦理精準扶貧?
“一病回到解放前”,就現目前的政策而言,老百姓生不起病特別是大病、重病的現象依然嚴重,作為在農村從事民政工作及脫貧工作的筆者,針對因病致貧的情況,最實稱的建議是:一邊積極做好臨時救助和大病救助申請,一邊對應申請納入建卡貧困戶或低保戶。同時,還可積極通過當地醫療眾籌平臺進行求助,一、及時申請臨時救助和大病救助,既能解決部分經濟問題,又是納入建卡貧困戶或低保戶評定的重要依據。
這兩種救助的申請都比較容易,向當地村委會和民政辦都可以申請,重點應準備好醫院證明、醫療票據等資料,且批準較快,但救助的金額相對有限,同時大病救助需符合當地政策規定的病種類別,二、因病致貧人員申請納入低保或建卡貧困戶進行幫扶,需符合申請條件再按程序對應申請。申請納入建卡貧困戶或低保需符合相應政策并按程序評議認定,因其政策性強,程序復雜,需先對照各自的準入條件和要求,對應進行申請,
(一)因病致貧人員申請低保的基本條件第一,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倍以內(重慶2018年的標準城市低保為每人每月546元,農村低保為410元)。身患重特大疾病長期臥床不起的人員,可以與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兄弟姐妹分戶計算,第二,家庭財產不能超過的情形,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均不能超過,凡有超過的都不符合申請低保的條件。
(1)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債券、儲蓄性保險的總值超過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員數乘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2倍,(2)擁有2套以及上住房(不含C、D級危房),且人均擁有建筑面積超過最低住房保障面積的3倍。(3)擁有出租或自營的商業門面、店鋪,(4)擁有機動車(享受燃油補貼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普通兩輪摩托車除外)、船舶、工程機械及大型農機具。
(5)區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二)因病致貧人員申請貧困戶的基本條件:第一,根據本提問的情況來看,重點分析其是否符合“四進”的這一條:因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或長期慢性病等,扣除各類政策救助后,自付醫療費用負擔較重,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處于國家扶貧標準以下的農戶。第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不能評定為貧困戶,
(1)當年家庭年人均純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農戶;(2)2014年以來購房或修建新房,或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不含因災重建、易地扶貧搬遷和國家統征拆遷房屋)的農戶;(3)家庭擁有或使用轎車、船舶、工程機械及大型農機具的農戶;(4)家庭辦有或投資企業,長期雇用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并在正常經營正常納稅的農戶;(5)家庭成員中有正式編制的財政供養人員(貧困大學生畢業參加工作一年內除外)、村四職干部(有重大致貧原因除外)的農戶;(6)舉家外出一年及一年以上,無法識別認定,且農戶自愿放棄參加貧困戶評定的農戶;(7)“農轉城”人員不再進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對于符合“整戶轉、原地住、沒有享受城鎮居民任何政策、三保障問題沒有全面解決”的對象,可以參照識別流程和方法,建立屬地管理臺賬,只享受當地幫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