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莎拉蒂撞寶馬案處理結果究竟會是什么樣。19年7月3日,河南永城發生了一場慘烈的車禍,女司機醉駕瑪莎拉蒂撞上寶馬,寶馬車瞬間起火,寶馬車內兩人被燒死,寶馬車司機重傷,現在還在重癥病房,女司機不僅背上了人情債、害死了人命,也有很多錢財上的債務了。
1、河南瑪莎拉蒂醉駕撞人案,女孩現在怎么樣了?
2019年7月3日,河南永城發生了一場慘烈的車禍,女司機醉駕瑪莎拉蒂撞上寶馬,寶馬車瞬間起火,寶馬車內兩人被燒死,寶馬車司機重傷,現在還在重癥病房。發生了這種車禍,駕照肯定不會再有了,開車還敢嗎?女司機還敢摸方向盤嗎?恐怕是再也不敢了!當然,有些人例外!不知道她是不是屬于例外!這一年多時間,不知道瑪莎拉蒂女司機是不是又開過車?即便想開,估計家里人也不會讓她開了!怕她又醉駕!或者怕心理原因,再出車禍?或者別的問題,
比如,開車會被別人舉報。女司機不僅背上了人情債、害死了人命,也有很多錢財上的債務了!雖然瑪莎拉蒂女司機自己家里有錢!但是,這錢花的!數目首先不會少,而且花錢也沒花在好事上,還債,還被判刑,還不會被領情!還會花了錢也挨罵!這是多重性的不好!有那些錢做點別的多好!但是,事件已經發生了,沒有回頭路!人生也不可能重來!,
2、河南「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宣判,主犯被判無期徒刑,如何看待這一判決結果?
我認為判決結果總體來說是合理的,也算是基本符合我的預期。但是此案的審判長在接受采訪時的一番說辭卻讓我感到格外的擔憂和不悅,我認為無論在從哪個角度我們不應該為譚明明這樣的惡人找借口,下面我來具體談談我的幾點看法:首先,判處譚明明死緩對于3名受害者及其家屬,特別是對于至今仍在ICU的重傷者來說,可能是最好的結果了。
此案中存在一個難以解決的悖論,譚明明本身并沒有什么資產,這也就意味著如果譚明明被判處死刑,即使法院對譚明明名下的所有資產進行沒收,也根本無法支付重傷者的醫療費用,死者家屬的賠償金更是無從說起。真正有錢,并且可以提供足夠賠償金的是譚明明的父母,但是如果譚明明被判處死刑,她的父母一定不會為譚明明代付賠償款,這將直接導致重傷者無法持續支付醫療費用,死者家屬無法得到任何賠償,
因此,折中的方案只有譚明明躲過一劫,譚明明父母代為進行賠償,譚明明取得受害者家屬的諒解書。其次,審判長的說辭不夠令人信服,按照審判長的說法,譚明明因為犯罪時處于醉酒狀態,因此屬于間接故意犯罪,與其他主觀性惡意犯罪的情況有所不同。我認為這種說法完全不符合邏輯,屬于強詞奪理,成年人理應在飲酒前考慮到醉酒的后果,如果飲酒可以成為惡性犯罪的借口,那么以后可能會有許多效仿者喝酒后再進行犯罪。
在明知醉酒更容易引起交通事故,而且已經有路人對在譚第一次肇事時對其進行阻攔的情況下,譚仍然一意孤行,制造了第二起交通事故,這種行為,顯然說比一般的醉駕惡劣得多,下面我提供一個與本案極其類似的案例,僅供大家參考:2012年,上海“瘋狂比亞迪”司機黃志華,醉駕后與一輛桑塔納追尾。他怕醉駕受處罰,駕車逃逸,
途中撞上了路口待轉的一輛QQ轎車尾部,QQ轎車又撞上前方待轉的一輛悅達起亞轎車。最終導致3人死亡、3人受傷,QQ轎車油箱起火,車內一男一女卡在變形的車廂內無法逃脫,竟被活活燒死。最終,黃志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死刑,在我看來,兩個案件的唯一差別就在于,黃志華開的是比亞迪,譚明明開的是瑪莎拉蒂。
第三,很多人關心的是判決是否可以執行,前段時間的“紙面服刑”事件令不少人對這個判決憂心忡忡。根據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也就是說,按照法律,譚明明至少要被關押十三年,扣掉已經過去的將近一年半時間,譚明明還需要在監獄里至少待上十一年半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