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華中、華南這些詞語是近代以來才有的,古代并沒有。但是,古代也有對區位的表述。
關于華中,類似的說法有中原、中州,大體指的是今華北平原中南部,一般包括今河北南部、山東西部、山西南部、河南洛陽到開封一帶。今天的華中,包括古時候的中原和楚地,大體為漢代的豫州和荊州。
華南地區,在古代有一個非常類似的名詞“南夏”。夏,華夏;南夏,及華夏南部。
如,華南在古代也被稱為“南夏”,如《藝文類聚·卷六》引苗恭《交廣記》:“詔報聽許,拜津交州牧,加以九錫、彤弓彤矢,禮樂征伐,威震南夏,與中州方伯齊同,自津始也。”《后漢書·卷七十四下》:“稱雄河外,擅強南夏。”
在中原文化尚未廣泛傳入之前,南夏之地叫“百越”。
百越,又叫“百粵”,古時粵通越,范圍曾經包括自長江以南廣大地區,包括干越、揚越、東甌、西甌、閩越、南越、駱越等,秦朝起建立過南越國,后被漢朝滅亡。錢塘江以南浙江一帶稱“越地”江北的蘇南和杭嘉湖一帶稱“吳地”——江浙一帶合稱吳越。宋代以來,“粵”主要指嶺南至今越南一帶。如徐霞客將廣東稱為粵東、廣西為粵西。民國時期,“粵”開始特指廣東。
經濟地理上的“中部”
字面上的華中,就是中國中部。除了行政大區,還有一個叫“中部”的詞語——跟華北、華東這類詞語不同,這是來自經濟領域。
2004年,我國提出“中部崛起計劃”,范圍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和、江西為6省,設有國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辦公室進行協調規劃。這些省份地處內陸腹地。
跟其相對的是西部、東部和東北——這四大塊組成了我國的四大經濟地理區域。它們是空間概念,但提出過程、階段不同,1985年誕生了“東部沿海經濟開放區”;1999年提出“西部大開發”;2004年提出“振興東北”“中部崛起”。
六大局和六大區
解政前,中共下屬設立了六個地方局,分別是華北局、東北局、華東局、中南局、西南局、西北局。
建政初期,中國的地理大區按照方位對省級行政區進行分區,劃分為東北、華北、華東、中南、西北、西南六大行政區,實行黨政軍一體化管理,各個大區設人民政府或軍政委員會,是一級地方政府,分別管轄若干省級行政單位。1952年,六大行政區改設行政委員會,僅作為中央的派出機構監督地方政府,本身不再是一級地方政權。為了加強集中統一領導,1954年6月,撤銷六大行政委員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地區改由中央直轄,但影響依然深遠。
建政以后的行政區劃幾經更迭,部分省級行政區早已撤銷、合并,如1952年撤銷的平原省、察哈爾省等(察哈爾、熱河、綏遠和西康省,為什么消失了 ?);又有新的省級行政區成立,如1988年新成立的海南省。
中國六大行政區
故以下僅列出1953年的全國行政區劃:
華北區:北平市、天津市、河北省、察哈爾省、山西省、綏遠省、內蒙古自治區;
東北區:沈陽市、旅大市、鞍山市、撫順市、本溪市、長春市、哈爾濱市、遼東省、遼西省、吉林省、松江省、黑龍江省、熱河省;
西北區:西安市、陜西省、甘肅省、寧夏省、青海省、新疆省;
華東區:上海市、南京市、山東省、江蘇省、江西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臺灣省;
中南區:武漢市、廣州市、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包括海南)、廣西壯族自治區;
西南區:重慶市、四川省(包括重慶)、貴州省、云南省、西康省、西藏地方、昌都地區。
現中南地區拆分為華中地區和華南地區。把中南地區中的中部省份河南、湖北、湖南稱為華中,把廣東、廣西、海南、臺灣、澳門和香港稱為華南,這種提法是中國動物地理區劃和中國氣象地理區劃的普遍劃分。
而今,中國按地理區位一共被分成七個地區,分別是華東、華中、華南、華北、西南、西北、東北。
七大地理區
華北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
東北地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
華東地區: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臺灣省;
華中地區: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華南地區: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