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章管理辦法》第八條企業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各協調機構及非常設機構需要刻制印章的;應當憑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刻制證明和單位成立的批準文本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準刻手續有關公章管理的法律法規有哪些,印章管理需要注意注意事項,法律分析:印章管理需要注意:由行政主管保管,財務章和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分開管理;建立印章登記簿,經濟類合同的進行印章使用登記;印章帶出公司,需經審批同意。
公章的使用1、加蓋A、B級公章須進行登記。登記冊保留于公章責任人處。登記項目包括蓋章時間;加蓋公章文件名、份數、用途內容摘要;經辦人;文件傳遞對方全稱等。2、蓋章由保管責任人在蓋章申請人在場情況下加蓋,之后立即收回存放處。3、經常性、常規的公章加蓋,可由公章使用人列出詳細資料并經有批準權的人批準后隨時加蓋。如:稅務報表、向上級主管部門的報表、經批準后的支票簽出等。非經常性、常規的公章加蓋,須經以下程序:4、A級公章加蓋確認程序:蓋章申請人填寫《書面請示書》;對需蓋章文件報本部門負責人確認;非日常、常規業務范圍的報公司法律顧問審核;報總經理確認批準;由公章保管責任人進行登記并加蓋
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一、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為圓形,中央刊國徽或五角星。二、國務院的印章,直徑6厘米,中央刊國徽,國徽外刊機關名稱,自左而右環行,由國務院自制。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各部委的印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國徽,國徽外刊機關名稱,自左而右環行,由國務院制發。四、國務院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的印章,正部級單位的直徑5厘米,副部級單位的直徑4.5厘米,中央刊國徽,國徽外刊機關名稱,自左而右環行,由國務院制發。五、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的印章,正部級單位的直徑5厘米,副部級單位的直徑4.5厘米,經國家機構編制管理部門認定具有行政職能的單位的印章中央刊國徽,沒有行政職能的單位的印章中央刊五角星,國徽或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由國務院制發
法律分析:印章管理需要注意:由行政主管保管,財務章和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分開管理;建立印章登記簿,經濟類合同的進行印章使用登記;印章帶出公司,需經審批同意。禁止在空白文件上蓋公章;對加蓋公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與印章一致;需要簽名和蓋章的文件,應先簽名后蓋章;對外出具的函件、法律文書使用公章應經審批同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章管理辦法》第八條企業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各協調機構及非常設機構需要刻制印章的;應當憑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刻制證明和單位成立的批準文本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準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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