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合同法分則列出了以下15種合同: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屬于什么合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可以歸類為技術合同或者委托合同。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可以歸類為技術合同或者委托合同。我國合同法分則列出了以下15種合同: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以上15種在合同法中專門列出的合同,在法學理論上稱為“有名合同”。但并不是只有有名合同才是有效的,凡是人們自愿訂立的合同,只要不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不違反社會的公序良俗,哪怕《合同法》沒有專門將它列出也是有效的,同樣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甲方開發的項目工程造價咨詢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買受人的義務是應按時支付價款,買受人的權利是取得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的權利;出賣人的權利是收取買受人的價款,出賣人承擔的義務相對多一些;除此之外主要還是根據雙方當時意思表示來約定權利義務。了解常用建筑材料、構配件、制品以及常用機械設備;熟悉各項定額、人工費、材料預算價格和機械臺班費的組成及取費標準的組成;熟悉工程量計算規則,掌握計算技巧;了解建筑經濟法規,熟悉工程合同的各項條文,能參與招標、投標和合同談判。職業要求:需要具備工民建、土木工程、建筑經濟管理、工程造價、建筑工程、預算等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一名合格的工程預算員需要了解一般的施工工序、施工方法、工程質量和安全標準;熟悉建筑識圖、建筑結構和房屋構造的基本知識。要有一定的電子計算機應用基礎知識,能用電子計算機來編制施工預算;能獨立完成項目的估、概、預、結算等工作。此外,還需要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協調能力以及工作執行能力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