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12號)《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決定》已經2016年12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9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79年12月,江蘇省革命委員會撤銷,恢復為江蘇省人民政府,江蘇省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江蘇省的國家行政機關。
江蘇省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江蘇省的國家行政機關。1952年11月15日,由蘇北人民行政公署和蘇南人民行政公署合并而成。1955年2月改為江蘇省人民委員會。1968年3月改為江蘇省革命委員會。1979年12月,江蘇省革命委員會撤銷,恢復為江蘇省人民政府。江蘇省政府辦公地址位于南京市北京西路68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12號)《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決定》已經2016年12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9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長:石泰峰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決定2017年1月3日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作如下修改:第六條第二款修改為:“科學技術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每年評審一次,獎勵總數不超過300項,其中一等獎不超過項目總數的15%。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發布。
3、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江蘇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決...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04號)《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江蘇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決定》已經1997年11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1997年12月15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省長鄭斯林作出關于修改《江蘇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決定,將《江蘇省實施〈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第十五條修改為:“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的單位或者個人,由衛生監督機構依照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