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的治療理念,就是要接受系統的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或心理治療、理療、康復治療等。從目前西醫對精神疾病的研究發現,精神疾病是一大類腦部病變,是器質性疾病,和遺傳有關,發病機制異常復雜,還有很多未解之謎,從目前的觀點來對精神疾病的治療沒有捷徑,所謂的偏方、去旅游、好好睡覺、看看“大仙”什么的,精神病就能治好了,那簡直是天方夜譚。
1、如何走出精神疾病徹底康復?
從目前的觀點來說,對精神疾病的治療沒有捷徑,所謂的偏方、去旅游、好好睡覺、看看“大仙”什么的,精神病就能治好了,那簡直是天方夜譚。從目前西醫對精神疾病的研究發現,精神疾病是一大類腦部病變,是器質性疾病,和遺傳有關,發病機制異常復雜,還有很多未解之謎!所以,按照目前的治療理念,就是要接受系統的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或心理治療、理療、康復治療等,
2、為什么精神疾病一定要治療?
精神病人一定要去治療首先,精神病人的行為是難以預測的。精神病人的心理狀態,不是你們,呃不,我們這些心智正常的人可以揣測的(差點暴露了,呵呵),即使被界定為同一癥狀,如抑郁癥,其程度、原因、發病特征、并發癥等等都各不相同,可謂千人千面,不可一概而論。就拿并發癥來說,多數患抑郁癥的人也都有2-3項其他精神疾病,
人格分裂更夸張,平均每個人格分裂癥患者有3個不同的人格,而且有的時候蹭一下就蹦出一個新人格,有的人同時具有13個人格,13個人格啊,里面萬一有個強奸犯、殺人狂、點贊狂魔,這咋整?所以,普通人類已經十分復雜了,你又怎么預測精神病人沒有危害呢?其次,精神病人在事實上會對社會資源造成一定損失。精神病人是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換句話說,不對自己行為負(全部)責任,而且需要額外的監護人做日常看護,以防不確定危害發生,
當然,治療也需要一定費用,而且很多病人的癥狀其實非常難以根治(人類目前對大腦的了解還是太有限了),也許將重癥患者們集中看護起來是個不錯的方式(各國都有精神病院)。總而言之,大多數精神疾病并非自得其樂,而是像我們平時生病受傷時一樣,需要看護、穩定病情(防止惡化)、必要時動用社會資源解決問題的,然后,我又想起僵尸發電那道題,延展出來的一個問題是:精神病人如果已經(部分)喪失自我意志,那他便失去了一部分人權(見上面一段,權利和義務相關聯,你既然對這個社會不承擔義務,亦不享受權利),而且這部分權利并非他主動放棄。
那么,他是否有重獲人權的權力?在他無法做出正常決策的情況下,外界可否“強制幫助”他重獲人權?小時候領家阿姨的妹妹和單位帥氣的團支部書記戀愛,兩年后帥哥另娶她人,結果精神失常,不僅不能正常工作,每天到處亂跑還需家人時刻看著,后來送到醫院治療了好長時間,三十多歲時確定病情無礙,嫁了個鉆石王老五,婚禮轟動半個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