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事業編一般不會下崗,丟失身份。鄉鎮事業編基本上不可能轉公務員,假設一個鄉鎮10萬戶籍人口,算是較大鄉鎮,下面我們以機構改革后的鄉鎮編制為例,說說該鄉鎮公職人員數量,我就是鄉鎮的事業編工作人員,鄉鎮的事業編制,一般是計生服務所、農技中心、文化站、水管所、林業站等編制的。
1、鄉鎮事業編怎么改革?
鄉鎮事業編主要集中在七站八所,現在叫各類服務中心。在鄉鎮,受編制限制,公務員只是少數,且主要擔任領導職務,因此干活的絕大部分是事業編制人員,這一機構特性和現實條件決定了鄉鎮機構改革事業編不會有太大變化,最多無非換個牌子換個崗位繼續干革命而已。第一,鄉鎮事業編一般不會下崗,丟失身份,根據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鄉鎮的各類站所可能會根據職能需要進行必要的撤并整合,人員隨職能劃轉分流安置,繼續保持身份待遇不變,不會出現被剝離編制的情況。
比如自收自支性質的事業編制,按照分類改革要求,原則上要求剝離事業編制轉為企業人員,但在鄉鎮能干活的人本來就不多,受制于人少事多,即便有自收自支性質的編制人員,一般也不會清除,頂多是在機構撤銷后轉到其他崗位安置,自收自支性質的編制人員都不會丟失身份,其他全額、差額人員地位自然更加穩固。第二,鄉鎮事業編基本上不可能轉公務員,
有的鄉鎮事業編特別是參公性質人員,冀望通過機構改革轉換身份變為公務員。可以肯定的是,這基本上不可能,有兩個方面原因:一是機構改革現在普遍采用的是限額管理原則,行政編制原則上不增加,沒有編制,想轉業沒用;二是從事業編轉行政編,要么通過調任,要么通過選舉擔任鄉鎮副職,否則根本轉不了,而無論哪種選擇,都不是易事,沒有一定的能量根本做不到。
2、一個鄉鎮有多少公職人員?
我在鄉鎮工作過11年,干過黨委委員和黨政辦主任,熟悉了解鄉鎮情況,鄉鎮公職人員分為公務員編和事業編兩種。鄉鎮公職人員與其戶籍人口和土地面積有關,大一點的鄉鎮公職人員數量大概130個,少一點的100個,這里不算公立醫院的在編醫生和公立學校的在編教師,另外,像經濟發達的長三角、珠三角的鄉鎮,其公職人員數量可能超過200個。
假設一個鄉鎮10萬戶籍人口,算是較大鄉鎮,下面我們以機構改革后的鄉鎮編制為例,說說該鄉鎮公職人員數量,一、“鄉鎮六大辦”公職人員大概53個該鄉鎮屬于大鎮,公務員編制相對較多,除去書記、鎮長、人大主席、副書記、黨委委員、副鎮長、人大副主席等15個鄉鎮領導,還有38個其他公務員,主要分布在鄉鎮六大辦公室:①黨政綜合辦公室;②基層黨建辦公室;③經濟發展辦公室;④社會事務辦公室;⑤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⑥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
這其中,黨政辦人員最多,大概有8個,1位主任,2位副主任,5個普通公務員,基層黨建辦公室人員也不少,與黨政辦差不多。二、“綜合執法大隊”公職人員大概20個改革后,鄉鎮成立了綜合執法大隊,執法領域包括環境、國土、交通、城鎮管理、農業、文化等領域,屬于副科級事業單位,人員大概有20人,三、“三個服務中心”公職人員大概40個機構改革后,鄉鎮成立了三大副科級事業單位,即:①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③政務(便民)服務中心。
人員編制大概有50名,其中: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15名,農業綜合服務中心15名,政務(便民)服務中心10名,四、“一個服務站”公職人員大概7個退役軍人服務站是鄉鎮新成立的正股級事業單位,人員數量大概7名。綜上,鄉鎮公職人員(公務員和事業編人員)數量為:53 20 40 7=120名,
3、鄉鎮事業編是如何分配工作的?
我就是鄉鎮的事業編工作人員,鄉鎮的事業編制,一般是計生服務所、農技中心、文化站、水管所、林業站等編制的。鄉鎮的事業編制考進去一般都是這些編制,雖然是這些站所的編制,可是并不意味著就在這些站所上班,只負責這些站所的工作,而是根據實際的工作需要來分配工作的,像我是計生服務所的編制,但是并不是在計生辦(計生服務所)工作,而是根據工作需要分配到了經濟發展辦公室,而經濟發展辦公室并不是只是單一的只管經濟方面的工作,而是包括經濟、安監所、消防、打假、統計、武裝等各種各樣的工作,一到年底,考核的資料都要做五六套,同時還要駐村,是一個行政村的駐村負責人,這些還不是全部的工作,平時哪里出現緊急的情況,比如山林失火,全部人員都要集中上山救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