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企業人力資源方面培訓老師,我來分享下法律規定,1.非勞動者原因造成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需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支付工資。這也間接的導致我們的工資只有基礎工資,加部分績效工資,公司總部在鄭州,但是我們的項目在周口,從去年過年時分停工一直到現在。
1、企業停工停產還需給勞動者發勞動工資嗎?企業停產工資如何發放?
謝邀。我是一名企業人力資源方面培訓老師,我來分享下法律規定,1.非勞動者原因造成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需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支付工資,2.如果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若勞動者有正常提供勞動,必須支付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3.如果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按各個地方的要求支付,我來通俗的解釋下哈,便于理解1.假設每月1日到31日發工資,本月15日工廠停產,員工還在正常勞動,則必須按合同支付15日-31日的工資。
2、坐標河南鄭州,公司停工1個月,你們的工資都正常發了嗎?
說一下我這邊的情況,屬于中建某局河南分公司,公司總部在鄭州,但是我們的項目在周口,從去年過年時分停工一直到現在。原因嘛,和所有的各位都相同,不景氣,回不了款導致的,這也間接的導致我們的工資只有基礎工資,加部分績效工資,要知道我們就是靠績效的,績效不全發,至于基礎工資那就很少了,項目開不了工,在鄭州的一些學校或者博物館等公共事業的項目,就不斷地從各個項目調人過去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