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主在深圳繳納了15年社保,是否可以在深圳退休呢。在深圳社保交滿15年,不是深圳戶籍,能在深圳領退休金嗎,也就是說要在同一個地區參保超過十年以上,那么是可以選擇在這一個地區辦理退休的,你既然在深圳已經參保了六年的社保,那么如果想在深圳地區辦理退休,所以說你還需要在深圳地區繼續參保四年以上的社保,才具備在深圳地區辦理退休的條件。
1、在深圳工作,交了6年社保,以后想在深圳辦理退休,可以嗎?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樓主您好,在深圳地區工作,并且在深圳地區交了六年的社保,那么以后想在深圳地區辦理退休,實際上你交了六年的社保是不具備這個條件的,因為我們國家根據屬地化原則劃分來規定。也就是說要在同一個地區參保超過十年以上,那么是可以選擇在這一個地區辦理退休的,你既然在深圳已經參保了六年的社保,那么如果想在深圳地區辦理退休,所以說你還需要在深圳地區繼續參保四年以上的社保,才具備在深圳地區辦理退休的條件,
2、我在深圳繳納了15年社保,不是深圳戶籍,可以在深圳領退休金嗎?
在深圳社保交滿15年,不是深圳戶籍,能在深圳領退休金嗎?對于在非戶籍地參加工作,繳納社保的情況,是外出打工者都會面臨的問題,從一個地區繳納社保,轉到另一個地區,那到底是在哪退休好呢?想在工作地退休可以嗎?下面為您詳細分析,在非戶籍地工作,退休地的選擇上要注意的問題。在非戶籍地退休的三個注意點:1.必須在非戶籍地繳納滿10年的社保2.在非戶籍地建立的賬戶是一般賬戶,不是臨時賬戶,
即女滿40歲,男滿50歲之前在工作地建立的賬戶,是一般賬戶。如果你到一個工作地是在女40歲之后,男50歲之后才開始繳納的社保,那就是臨時賬戶,不管你在這繳納多少年的社保,都不能在這個地區退休,所以這個問題,一定要注意,很容易被大家忽視,之前北京有過一個很出名的案例,就因這個問題,在北京按照高基數來繳費,本想在北京領取多的養老金,卻只能回老家領低的養老金,這種得不償失的問題,希望大家都能引起注意。
劉阿姨生于1965年3月,1996年1月在老家參加工作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1999年4月到北京工作,2010年7月在北京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賬戶繳納各項社保,直到2015年3月年滿50周歲,這期間,劉阿姨補繳了2000年1月至2010年6月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并交納了滯納金。由此,到退休時,劉阿姨在京繳納社保的時間為:2000年1月-2010年6月(補繳),2010年7月-2015年3月(正常繳納),累計達15年,
但等劉阿姨辦理退休想在北京領養老金時,人社局的卻告訴她,“不滿足在京領取待遇的條件”,理由是“依據2009年國辦發66號文件,該同志賬戶類別為‘臨時賬戶’。”劉阿姨在北京建立的社保賬戶時間是2010年7月,此時她已經45周歲,超過40周歲了,所以不符合在北京退休的規定,對于退休地的選擇1.如果你的養老保險關系一直在戶籍地的話,那肯定是在戶籍地退休2.如果你的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地,那就選擇在繳費滿10年的地區退休。
如果繳費都不滿10年,那就轉回老家退休,3.如果有多個滿10年的地區,選擇在最后一個繳費滿10年的地區。所以在退休地的選擇上首先要看參保人在各個參保地的繳費年限,按照“戶籍地優先、從長、從后計算”的原則來確定最終養老金的領取地,比如你戶籍河北,在北京工作了7年,在天津又工作了9年,那你退休的時候,每個地方累計繳納的養老保險都不足10年,只能回戶籍地河北辦理養老金領取。
題主在深圳繳納了15年社保,是否可以在深圳退休呢?有以下三種情況:像題主所說的,在深圳繳納了15年社保,您在深圳建立的是一般賬戶,您是符合在深圳退休的條件了,所以如果您后期一直在深圳繳納社保,或者您去別的城市工作,在別的城市繳納社保的繳費年限不足10年的,這兩種情況都是可以在深圳退休的,如果您后期去別的城市工作,社保繳納滿10年,一直在這個城市繳納到退休年齡,那您就是在這個地區退休,就不能在深圳退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