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語言標識符的命名規則:標識符由字母(a-z,A-Z)、數字(0-9)和下劃線“_”組成,第一個字符不能是數字,但可以是字母或下劃線,英文單詞“乘積”是“乘積”,通常用“Multi”這個詞作為乘法中常用的標識符,在C語言中,沒有標準庫函數Calculation乘積,我們可以自定義乘積和函數來符合標識符的命名規則。
在C語言中,沒有標準庫函數Calculation乘積。我們可以自定義乘積和函數來符合標識符的命名規則。英文單詞“乘積”是“乘積”,通常用“Multi”這個詞作為乘法中常用的標識符。C語言標識符的命名規則:標識符由字母(a-z,A-Z)、數字(0-9)和下劃線“_”組成,第一個字符不能是數字,但可以是字母或下劃線。例如,正確的標識符:abc、a1、prog_to。c語言關鍵字不能用作用戶標識符,如if、for、while等。標識符的長度由機器上的編譯系統決定,一般限制為8個字符(注:8個字符的長度限制是C89標準,C99標準擴展了長度,但實際上大多數工業標準更長)。標識符區分大小寫,即嚴格區分大小寫。一般情況下,變量名用小寫,符號常量用大寫。標識符的命名應該是“已知名字”,例如length(外文:length)、sum、total(外文:sum)、pi(外文: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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