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十六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3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公司-1變更Reason;三,未經變更登記,公司登記事項不得擅自變更,另外,好像新注冊的公司一年內不能變更名稱,法律分析:I.公司名稱變更描述;二,公司-1變更其他說明。
Unit-1變更Process:1。工商局:持工商局變更application和公司的股東會決議(同意-),一般需要一周,費用是證書的費用。2.去公安局重新刻章。3.技術監督局: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代碼證后變更。最多兩個工作日,制作成本100多。4.國稅、地稅:持稅務局變更申請表及舊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有采購發票,應先注銷發票。時間最多1-2個工作日,費用十幾元。5.基本賬戶和普通賬戶都需要銀行賬號:變更,一般不收費。另外,好像新注冊的公司一年內不能變更 名稱。當然,如果和工商局有關,那就另當別論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十六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3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未經變更登記,公司登記事項不得擅自變更。
2、 公司改名的 證明怎么寫法律分析:I .公司名稱變更描述;二。公司-1變更Reason;三,公司-1變更其他說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12條,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違反公序良俗,第一百零五條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隨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選擇父姓、母姓以外的姓氏: (一)選擇其他直系長輩和血親的姓氏;(二)因法定贍養人以外的人贍養而選擇贍養人姓氏的;(三)有其他不違背公序良俗的正當理由。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沿襲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