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家裝電梯需要每一戶都同意嗎,為什么。首先告訴你,不需要每一戶都同意,”按照這條規定,只要你們這個單元專有部分占同單元建筑物總建筑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業主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就可以,用三分之二業主表決同意加梯是不行的,這是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1、住宅樓加裝電梯,到底需不需要全體業主同意?
我的觀點是既有多層商品步梯房加梯必須協商一致,以當事鄰里達成共識才是加梯的合理合法行為。觀點很簡單、因為既有步梯房是原始的、各自自愿確立的合法物(業)權,所加電梯不是既有物權的物業管理范疇,加梯是一種待定物權設立的行為(疑存合法性),他與不愿加梯人沒有絲毫物業上管理的關鍵性,只是加梯人購來的使用設備,所以不能以少數服從多數的組織管理原則表決他人同意、寄存在既有的他人合法物權之上,
在法治社會里、任何人都要合法依規行事。既有商品多層步梯房加梯是民事行為,要以自愿、公平、誠信、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加梯,“任何人不因不法行為而獲利”這句法律格言、是不法行為獲利不受法律保護的至理名言,既有多層商品步梯房加裝,不協商一致,是侵權行為,因所加電梯既不是步梯房的基礎設施、也不是步梯房的共有附屬設施,更不是不愿加梯人購房時的標的物。
2、老舊小區加裝電梯,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就行嗎?
謝謝頭條回答問題的邀請,在回答問題之前,首先說明我回答問題的基本點是既有商品多層步梯房加梯的老舊小區。其次講明的是“三分之二”表決的方式是一個什么形式應用的方式?所謂“三分之二”表決方式?實際上就是一個量化的“少數服從多數”的組織管理原則,他是有局限性的、受法律約束的一種組織管理原則,這種組織原則只適用一個組織內部的共同事物的管理,所管理集體表決的事項內容不能突破所管理的對象為原則,其內容不涉及任何個人私有物權的任何處分管理內容。
因為、根據物權法定原則,物權的設立與處分是法定的原則,所以,用三分之二業主表決同意加梯是不行的,這是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因為多層商品步梯房是經政府登記的合法私有財產及住房秩序,業主共同管理的對象是多層步梯房范圍內的共同事項的管理內容,電梯不是步梯房的管理事項,加梯行為是突破步梯房管理規則秩序的行為,是不法行為,不法行為是不能用表決的辦法來實現其目的的,加梯是部分人在他人既有物權上設立新增物權的獲利行為,“任何人不因不法行為獲利”這一普世的法律格言加梯人是應該明白的,任何公民的私有合法權益應該受到法律法規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睹穹ǖ洹返诙倭闫邨l:“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3、多層加裝電梯需要每一戶都同意嗎,為什么?
多層家裝電梯需要每一戶都同意嗎,為什么?首先告訴你,不需要每一戶都同意。原因如下:法律依據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六條規定,“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決定前款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按照這條規定,只要你們這個單元專有部分占同單元建筑物總建筑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業主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就可以。
因此,可以采用單元全體業主開會、或者采取書面簽字方式來確認是否達到前述規定,如果達到就具備了加裝的條件。加裝電梯對相鄰權的影響由于舊樓加裝電梯會對一樓產生較大的影響,因此應該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處理好相鄰權問題,<物權法>對相鄰權的規定:“第八十七條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