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條憲法第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由于補充規定是憲法的一部分,其法律效力當然應該與一般條款相同,憲法補充規定參見憲法對特殊事項作出的補充規定條款,附錄是特殊的條款of憲法,根據特別法優于普通法的原則,其法律效力高于憲法general條款。
附錄是特殊的條款 of 憲法。根據特別法優于普通法的原則,其法律效力高于憲法general條款。附件是憲法的一部分,其法律效力當然應該與一般的條款相同,但附件只適用于特定事項,有一定的范圍,超出范圍無效;附件是暫時的,只適用于特定的時間或情況。一旦時間屆滿或者情況發生變化,其效力自然終止。憲法補充規定參見憲法對特殊事項作出的補充規定條款。由于補充規定是憲法的一部分,其法律效力當然應該與一般條款相同。同時,補充規定是具體的、臨時性的。
第二十一條憲法第十一條第二款: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并依法對非公有制經濟進行監督和管理。第二十二條憲法第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法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為了國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國家通過各種渠道,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創造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第4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人有休息的權利。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4、中華人民共和國 憲法總共有多少條?“中華人民共和國(PRC) 憲法”共143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1982年12月4日通過了四個憲法 s。現行憲法 s為1982 憲法 s,擴展資料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第一百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為五星紅旗。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勇軍進行曲。第一百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中間是五星照耀的天安門廣場,周圍是谷穗和齒輪。第一百四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是北京。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