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清規(guī)定,婦女犯強奸罪,除造成皮肉之外,必須“脫衣受杖”,1、酷刑2、鞭笞3、鞭笞4、送死5、幽閉恐懼癥據(jù)記載,自唐宋明清以來,對女犯人有特別嚴厲的刑罰,史稱“五刑”,具體如下:1,3.鞭刑:隋唐以來的五刑之一,原因:為了方便裹腳而脫下鞋襪,也增加了女性的身心痛苦受刑,2.鞭刑:古代對女犯施加的一種酷刑。
原因:為了方便裹腳而脫下鞋襪,也增加了女性的身心痛苦受刑。虎凳的基本構(gòu)造:在凳的一端垂直安裝一根木樁或木柱,木柱與凳的夾角為90°。處罰時受刑的腳下需要放磚,所以會提前在板凳的另一端放幾塊磚。在清代,一些所謂精致的虎凳上還附有皮套,用來捆綁固定身體和大腿。腳下的磚是青磚砌成的,還有專門用來夾住膝蓋和小腿的木棍,以施加沉重的壓力。衙門管這叫無情木。民國時期的一些虎凳有一個十字形的木柱,架子兩端裝上鐵鎖,使受刑的手腕固定在架子上,十字架交叉的上端正好對準受刑的脖子,在這里系上繩子系在脖子上。
2、古代女子犯罪怎么處理?1、酷刑2、鞭笞3、鞭笞4、送死5、幽閉恐懼癥據(jù)記載,自唐宋明清以來,對女犯人有特別嚴厲的刑罰,史稱“五刑”,具體如下:1。酷刑:古代,在受到鞭笞等體罰后,被押送到官府或邊境軍營服曬糧、搓米的苦役。2.鞭刑:古代對女犯施加的一種酷刑,掌摑是捏犯人手指的懲罰,所以也叫鞭笞。唐、宋、明、清四代政府都用這種方法對女犯進行逼供,3.鞭刑:隋唐以來的五刑之一。宋、明、清規(guī)定,婦女犯強奸罪,除造成皮肉之外,必須“脫衣受杖”,4.賜死:古代有特殊身份的罪犯,被賜毒酒、劍、帛、繩,自己殺死。女人給的多是綢緞,世代沿用,5.幽閉恐懼癥:-0/的閹割始于秦漢。即用木槌擊打女性腹部,人為造成子宮脫垂,對通奸者是一種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