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社會保險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現(xiàn)行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guī)已明確規(guī)定繳納和征繳社會保險費是行政機關的職責,如《勞動法》第一百條、《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六條等,未繳納的社保,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并按欠繳時間計算養(yǎng)老保險費滯納金。
不繳納一般是指用人單位未按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為;少繳是指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但繳費金額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為;滯納金是指用人單位未按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繳費期限參加社會保險,只為勞動者繳納最近一期社會保險費的行為。因為參加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社會保險費本質上屬于國家征繳的范疇,屬于行政性而非司法性,因此由此產生的糾紛當然屬于行政性糾紛。現(xiàn)行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guī)已明確規(guī)定繳納和征繳社會保險費是行政機關的職責,如《勞動法》第一百條、《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六條等。
2、公司 不買 社保怎么處理未繳納的社保,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并按欠繳時間計算養(yǎng)老保險費滯納金。根據《社會保險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以所欠款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以上回答只是基于目前的資料和我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咨詢!如果你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你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yè)人士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