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不準發展超標車,所以也就不能上牌。國家居然不準發展超標車了,向要求了辦駕駛證(比如摩托車)的車過度,18年5月電動自行車的新國標定下來了,要求從2018年7月1日起禁止銷售超標車,之前購買的超標車設過度期,過度期滿后不能再上路,本來超標車挺好的,自覺遵守交規(戴頭盔,騎車不飲酒,不超速不超載,速度慢一點提前剎車)很安全,超標車可以方便很多的騎行者。
1、鄭州超標電動車重啟免費上牌?相關部門:有安排,但未最終確定,你怎么看?
超標車的社會影響:(一)車輛無法上牌發證。由于“超標車”未列入國家機動車輛《產品公告》目錄,車管部門無法給予注冊登記和上牌,因而這部分車輛只能成為無牌無證的“黑車”,給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隱患,(二)影響道路交通秩序。駕駛“超標車”的人員中,絕大部分沒有駕駛證,這部分人交通安全法律知識比較缺乏,時常闖紅燈、隨意變更車道、橫穿道路、突然調頭或猛拐,以及違規載人、不戴安全頭盔等,嚴重影響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嚴重影響了我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
2、超標電動車該怎樣上牌呢?
2018年5月電動自行車的新國標定下來了,要求從2018年7月1日起禁止銷售超標車,之前購買的超標車設過度期,過度期滿后不能再上路。國家不準發展超標車,所以也就不能上牌,本來超標車挺好的,自覺遵守交規(戴頭盔,騎車不飲酒,不超速不超載,速度慢一點提前剎車)很安全,超標車可以方便很多的騎行者。可是國家居然不準發展超標車了,向要求了辦駕駛證(比如摩托車)的車過度,
3、如果超標電動車可以考證、上機動車牌照,你認可繳費辦理嗎?為什么?
不認可。任何規定絕不能朝令夕改,要有穩定性與持久性,公信力才能取信于民,不能以環保與人民的名義,變相對民掠奪取費,其本質與吃相都極其難看,昨天看的某些城市將幾千輛車子砸成廢鐵強制銷毀的新聞,浪費不說,物權法何在,隨意處置人家私產,很是氣憤,還有某些城市,把車子規定限速十五公里,居然還要和征信綁架,真的是很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