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應當在每日工作時間內為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段;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天哺乳1嬰兒增加1小時哺乳次,哺乳時間和在公司來回路上的時間哺乳都算工作時間,女職工生育后有困難且有工作證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假哺乳,法律解析:申請哺乳例假需要的第一個證明是生育證明,請哺乳請假有四個條件,有困難,工作證,I申請,單位批準。
法律解析:申請 哺乳例假需要的第一個證明是生育證明。這個證明可以是出院證明,也可以是孩子的出生證明。這些證明的目的是證明孩子已經出生。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完整特別規定》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為有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日工作時間內為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段;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天哺乳1嬰兒增加1小時哺乳次。
2、 哺乳假6個月 申請條件女職工生育后有困難且有工作證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假哺乳。假期持續六個月,請哺乳請假有四個條件,有困難,工作證,I 申請,單位批準。法律規定:《上海市衛生局關于醫療機構依法出具產前假和/或哺乳假相關疾病證明的通知》第一條:根據《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1990年9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6號發布)和《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法》有關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女職工懷孕28周以上,產假結束后可以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班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每次30分鐘。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哺乳次,增加30分鐘,女員工每班兩次哺乳次可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公司來回路上的時間哺乳都算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