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不能勝任目前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機構設置調整、撤銷、合并或者減少,需要調整名額,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改變,不適宜繼續在辦公室工作,被辭退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Law》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辭退:年度考核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不能勝任目前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機構設置調整、撤銷、合并或者減少,需要調整名額,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改變,不適宜繼續在辦公室工作,被辭退的;曠工或出差,或無正當理由連續超過15天未歸,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務員,no辭退:因公致殘,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女公務員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辭退。
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不能勝任目前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本單位調整、撤銷、合并或者裁減人員,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改變,不適宜繼續在辦公室工作,被辭退的;曠工或出差,或無正當理由連續超過15天不歸,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務員,no 辭退:因公致殘,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女公務員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辭退。
2、 公務員的 辭退包括哪兩種情形法律分析: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不能勝任目前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機構設置調整、撤銷、合并或者減少,需要調整名額,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改變,不適宜繼續在辦公室工作,被辭退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Law》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辭退:年度考核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不能勝任目前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機構設置調整、撤銷、合并或者減少,需要調整名額,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改變,不適宜繼續在辦公室工作,被辭退的;曠工或出差,或無正當理由連續超過15天未歸,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