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退休人員其養老金應該從19年元月算起,工資在19年十月左右到位,現在是2020年10月了,也就是說除了18年元月退休的當年不能享受漲工資的待遇,19年,2O2O年都應該享受國家養老金待遇的調整。退休待遇的計算只是退休時的標準,退休以后我們的養老金會按照國家統一的調整通知,以及各省市的養老金調整方案進行年年調整的。
1、青島2019年退休的工人工資能重新核算嗎?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如果是發放臨時養老金待遇,肯定會重新進行核算。什么情況下發放臨時養老金?什么情況又要進行核算呢?一般來講主要分為四種原因會導致發放臨時性養老金,第一,社平工資因素。按照全國養老金的計算公式,退休時需要使用的基本養老金計發參數有很多,比如說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年限、繳費檔次等因素,
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一般被用來既使用于基礎養老金的核算,又使用于本人繳費指數的核算。但是,社會平均工資并不會在過完年之后立馬公布,一般都是每年5~6月份公布,因此,一般上半年退休的人員要在下半年重新計算養老金,而且補發從退休當月到養老金理順時的差額。不過,全國各地的情況有很多,廣東和江蘇地區是從7月1日使用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和養老金計算的基數。
上海和天津等地是從4月1日使用新的社平工資,黑龍江省則是從每年的11、12月按照預測數據公布下一年的社平繳費基數和養老金計算參數,這樣就不會產生這種退休工資重新計算工作了。第二,個人賬戶記賬利率,個人賬戶記賬利率,也是養老金計算的主要參數。個人賬戶養老金,等于退休時個人賬戶的余額除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
但是,每年個人賬戶的余額都會計算利息,相關利率從2016年開始由國家統一公布。2016年是8.31%,近一年來一直維持在7%~8%之間,遠遠超過了過去的記賬利率和同期理財利率,退休以后相應的記賬利率依然是從1月1日開始計發,因此也會統一調整養老金。第三,繳費口徑因素,很多人覺得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就是社會平均工資,還會有什么口徑呢?實際上,相應的口徑不少。
我們有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城鎮私營單位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還有包括不在崗人員在內的全部就業人員社會平均工資,從2019年5月起,國家要求各地使用全口徑城鎮就業人員社會平均工資作為核定繳費基數上下限的標準,這比過去的城鎮非私營口徑要低了20%~30%。大大減輕了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負擔,
但是如果改變養老金計算的口徑,尤其是降低社平工資的話,肯定會影響養老金的計算。因此國家明確要制定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過渡措施,確保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出臺過渡性措施以后,近年來退休的人員養老金肯定會重新計算。第四,特殊情況,2014年10月國家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退休人員也開始領取養老金了。
不過由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一項非常大的工程,各項制度完善較慢,有關數據出臺也有所延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實現退休待遇平穩過渡,因此有關進程較為緩慢。不過江蘇、山東等很多地區已經推動了“中人”待遇的理順,最終“中人”的會拿到相應的養老金待遇的,其實,退休待遇的計算只是退休時的標準,退休以后我們的養老金會按照國家統一的調整通知,以及各省市的養老金調整方案進行年年調整的。
2、18年1月退休的,什么時候漲工資?
謝謝邀請18年1月退休的,按國家每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和時間,應以每年年底,即12月31號之前退休的在第二年才能增加養老金,時間從元月1號開始算起。所以,18年1月退休人員其養老金應該從19年元月算起,工資在19年十月左右到位,現在是2020年10月了,也就是說除了18年元月退休的當年不能享受漲工資的待遇,19年,2O2O年都應該享受國家養老金待遇的調整,
3、有媒體報道,一些職工繳費19年,退休后的養老金為1080元,為什么還達不到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