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協議雙方各執一份,人民調解委員會留存一份,調解本書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基本身份信息;2.雙方通過調解協商達成的共識,如離婚、子女撫養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等;3.時間調解人員,調解地點,調解,離婚調解book范文應寫明以下內容:1,調解書上要寫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
離婚調解 book 范文應寫明以下內容:1。雙方基本身份信息;2.雙方通過調解協商達成的共識,如離婚、子女撫養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等;3.時間調解人員,調解地點,調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上要寫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法官、書記員簽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本書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把當事人、起因、解決辦法、結果等寫清楚。,并描述清楚。(一)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二)爭議的主要事實、爭議事項和當事人的責任;(3)當事人達成協議的內容、履行的方式和期限。法律依據:第29條調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PRC)中華人民共和國調解協議可以載明以下事項:(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二)爭議的主要事實、爭議事項和當事人的責任;(3)當事人達成協議的內容、履行的方式和期限。調解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或按手印,人民調解委員簽字并加蓋人民調解委員印章之日起生效。調解協議雙方各執一份,人民調解委員會留存一份。
交通事故調解書格式范本的撰寫應包括調解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基本事實和損失、損害賠償的項目和金額、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和比例、賠償的方式和期限、日期調解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第九十三條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書調解由各方當事人簽收,并送達各方當事人。調解該書應包含以下內容:(1) 調解基礎;(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基本事實和損失證明;(三)損害賠償的項目和金額;(四)各方的賠償責任和比例;(五)補償的方式和期限;(六)調解日期。當事人通過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最終聲明調解,送達各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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