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均田制的實施,極大地促進了北方民族由落后的游牧生活向封建農民的轉變,促進了這一時期北方民族大融合高潮的出現;此外,均田制對后世的田畝制度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先后被北齊、北周、隋朝、唐朝采用了300多年,內容的要點如下:1,均田制北魏中期至唐初的一種土地制度。
均田制由戴北口對口教學實踐演變而來。內容的要點如下:1。男15歲以上,露地40畝,桑園20畝;女人收了20畝開荒田,分了開荒田準備休耕的時候就翻一倍或者兩倍;如果死了或者70歲以上,一定要把田還給官方,桑田是世界級的田,不用還給官方;按照規定,桑園內要種植一定數量的桑樹、榆樹和棗樹。至于不適宜養蠶的地區,要改為麻田,其中男子10畝,女子5畝。二、開田、桑田不準買賣,但“有利者得賣利,不足者得買不足。”第三,奴婢接收土地的數量和方式與農民相同。他們可以得到一頭壯牛和30畝地,但不再給桑園。四、地方官以在職面積贈公田,刺史十五頃,太守十頃,治、別駕八頃,縣令、縣丞六頃。新舊交接時,不允許出售。
摘自:百度百科在北魏推行均田制的好處和作用首先在一定程度上使無地農民獲得了無主荒地,農民有了安居樂業的可能,生產積極性提高。同時開墾了大面積的荒地,糧食產量不斷增加,積極促進了北方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其次,均田制是封建國家的土地所有制,沒有觸及封建地主的利益。一方面有利于國家收稅徭役,另一方面促進了北魏政權的封建化,從根本上鞏固了北魏的統治。第三,均田制的實施,極大地促進了北方民族由落后的游牧生活向封建農民的轉變,促進了這一時期北方民族大融合高潮的出現;此外,均田制對后世的田畝制度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先后被北齊、北周、隋朝、唐朝采用了300多年。這一制度的選擇和實施,為中國封建鼎盛時期的出現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均田制北魏中期至唐初的一種土地制度。從北魏太和九年,政府頒布均田令,開始實施,到東魏唐建忠元年,西魏、北齊、北周、隋朝廢止,距今約300年。/123,456,789-0/123,456,789-1/北魏頒布均田令,是由其以前的口授土地制度演變而來的。是當時大量人口遷移死亡,土地貧瘠,勞動力與土地分離,所有制和占有非?;靵y的特殊情況下的產物。其主內容是:15歲以上男夫40畝,桑園20畝,女夫20畝。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