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第(二)(三):廣告不允許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級用語;第三十九條:發布廣告違反本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廣告所有人、廣告經營者、-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第五條:廣告所有者、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和從事廣告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法律分析:不是,“高端”不是最新的廣告 word,可以用,但要慎用。如果在前面加上“最”和“最高端”兩個字,就是違禁這個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律明確禁止在廣告中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條廣告 Law 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條廣告 Law: 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第五條:廣告所有者、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和從事廣告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第七條第(二) (三):廣告不允許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級用語;第三十九條:發布廣告違反本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廣告所有人、廣告經營者、-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經營者不得以-1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廣告的經營者不得代理、設計、制造、發布虛假廣告
法律分析:對于表情極端的店鋪,一旦發現違規店鋪,將會扣分罰款,20萬元到100萬元不等。情節嚴重的,直接關。一旦客戶投訴極端條款并維權成功,賠償金額將由商家全額承擔。所以賣家要重視起來,自查自糾,及時改正和更改,避免被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條廣告 Law 廣告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使用或者偽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損害國家尊嚴或利益,泄露國家秘密;妨礙社會穩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的;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內容的;含有民族、種族、宗教和性別歧視的內容;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文化遺產的保護;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