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森林公園管理辦法(2017年修訂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培育、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規范森林公園建設和管理,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公園管理辦法、《北京市公園條例》、《北京市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1、森林公園管理辦法(1994年1月22日林業部令第3號,2011年1月25日國家林業局令第26號修訂) (一)第八條修改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省級森林公園和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省級森林公園和市、縣森林公園的設立、撤銷、變更業務范圍或者改變隸屬關系的審批,按照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2)刪除第9條。此外,條文的順序將作相應調整。二、《推廣國外引種試種苗圃資質認定管理辦法》(2005年9月23日國家林業局令第17號)將第五條第二項修改為:“從事主要林木種子生產經營的,應當提供《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刪除了第五條第四項。三。刪除《松材線蟲病木材加工定點加工企業審批管理辦法》(2005年9月23日國家林業局令第18號)第五條第四項。
法律分析:有以下規定和條例: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國);2.《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3.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4.森林防火條例;5.森林和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6.森林采伐和更新管理辦法;7.動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8.林地管理暫行辦法;9、《 森林公園管理辦法》;10、《林業行政執法監督辦法》;
12.森林、林地權屬爭議的處理辦法;13.木材運輸檢查監督辦法;14.木材檢查站管理辦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一條為了踐行青山綠水是無價之寶的理念,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加快國土綠化,保障森林生態安全,建設生態文明,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森林、林木的保護、培育和利用,以及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管理。
3、我國采取了哪些保護森林的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八條規定,國家對森林資源實行下列保護措施: (一)限額采伐森林,鼓勵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擴大森林覆蓋率;(二)根據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對集體和個人造林綠化給予經濟支持或長期貸款;(三)提倡木材的綜合利用和節約使用,鼓勵木材替代品的開發和利用;(四)征收育林費,專項用于植樹造林;
4、東莞市公園管理辦法(2020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公園的規劃、建設和保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高公園服務和管理水平,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更好地滿足公眾對公園的需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園的規劃、建設、服務和管理活動。本辦法所稱公園是公益性的城市基礎設施和供公眾游覽、休息、欣賞的場所,是改善區域生態環境的公共綠地,包括綜合公園、社區公園、專類公園、公園等。,計劃建成公園。
第三條市、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公園管委會)應當將公園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根據國家有關規范和標準以及人民生活需要,確定公園建設總量和規模,保障公園建設、管理和維護所需資金,促進公園事業發展。第四條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是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園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
5、福建省 森林公園管理辦法(2017修訂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培育、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規范森林公園建設和管理,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森林公園的規劃、建設、認定、保護、利用和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森林公園,是指以森林資源為基礎,具有一定規模和質量的森林景觀資源和環境條件,可供人們游覽、休閑健身、科學技術普及和文化教育的區域。
國家森林公園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森林公園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森林資源保護是生態建設和自然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社會公益事業。其主要功能是保護森林景觀資源和生物多樣性,普及生態文化知識,開展生態文明教育,發展森林生態旅游。第四條森林公園管理應當遵循科學規劃、保護優先、合理利用、協調發展的原則,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實現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6、淄博市公園管理辦法第一條為加強公園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推進淄博全球公園城市建設,改善城鄉生態和人居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園的管理、服務和監督。法律法規對風景名勝區、濕地公園、森林公園、動物園的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公園,是指供公眾游憩、欣賞、健身、文化娛樂或者開展公益活動的公共綠地和休閑場所,包括綜合公園、社區公園、游園和專類公園。
第五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含高新區、經濟開發區和文昌湖省級旅游度假區管委會,下同)應當加強對公園管理工作的領導,將公園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對政府保障的公園,管理維護等必要費用納入財政預算,保障公園事業健康發展。第六條市、區縣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園管理的綜合協調,具體負責城市公園的監督管理。
7、大運河通州森林公園的公園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北京市通州區大運河森林公園(以下簡稱公園)管理,改善通州新城生態環境,塑造運河濱水景觀,大幅提升新城品質和價值,為市民提供良好的休閑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公園管理辦法、《北京市公園條例》、《北京市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三條區政府各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應積極配合區園林綠化局,共同做好公園管理工作。第二章公園的建設和保護第四條本公園作為大型公益性生態森林公園,對美化通州、改善全區生態環境具有積極作用,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應當予以保護,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公園功能,不得擅自占用公園用地或者改變公園用地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