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在法律中“不可抗力”和“不可抗拒”有什么區別,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既包括自然現象也包括某些社會現象,什么是不能抗拒的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通常就是人們所說的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既包括自然現象也包括某些社會現象。三要素缺一不可,比如說山洪暴發不能通信,但可以通過email傳遞信息,就不能以不可抗力為抗辯事由。最常見的有政治因素,戰爭,自然災害等被盜被搶肯定不算,它不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情況。何況你已經說了,都是因為自己沒關窗戶才被盜的,也就是說這明明是可以避免的事了。另外,這三個“不能”,也不是指你一個人不能,而是正常人都不能。樓主上次就問過這事,既然你拿定主意要堅持被盜是不可抗力,那你就以此為由到法庭上去說,看看能不能被采信吧
2、什么是不能抗拒的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通常就是人們所說的不可抗力因素。合同中不可抗拒的因素:(1)自然災害、如臺風、洪水、冰雹;(2)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知;(3)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