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請備案。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與購房人簽訂聯(lián)機打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30日內,通過網簽備案系統(tǒng)申請備案并上傳購房人有效身份證明、購房資格證明、合同簽字蓋章頁等資料;能通過信息共享等手段獲取的,不再上傳相關紙質證明資料;
(四)備案賦碼。經核驗無限制買賣情形的,網簽備案系統(tǒng)即時生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信息并賦予合同備案編碼,系統(tǒng)自動將該商品房的狀態(tài)標注為“已售”,并將網簽備案信息記載于樓盤表。
第八條 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交易當事人應具備相應的交易主體資格,商品房應符合相應的交易條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
(一)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或者現(xiàn)售備案證明的;
(二)買受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
(三)當事人申請資料不齊全的;
(四)商品房依法被查封或者行政措施限制買賣的;
(五)商品房已抵押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銷售的。
第九條 不能按照本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的,當事人可以提供有效身份證明、購房資格證明等資料到政務窗口申請辦理。
第十條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或商品房現(xiàn)售備案時,應當向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申請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的用戶認證。
第三章 備案變更
第十一條 商品房所有權尚未登記在買受人名下,網簽備案合同內容錄入錯誤或者發(fā)生變更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變更。
已辦理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的房屋,需先注銷預告登記后,方可申請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變更。
經網簽備案的商品房已辦理抵押備案的,申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變更前須注銷抵押備案或經貸款銀行同意(已注銷預抵押登記的除外)。
第十二條 下列合同內容錄入錯誤或者發(fā)生變更的,當事人可通過網簽備案系統(tǒng)自行辦理備案變更手續(xù):
(一)付款方式、首付比例、貸款銀行、貸款期限;
(二)除姓名(名稱)、證件號碼、證件類型、電話號碼外的購房人信息;
(三)買賣當事人、商品房基本狀況以外的其他約定事項。
商品房基本狀況發(fā)生變化的,當事人無需辦理備案變更手續(xù),由網簽備案系統(tǒng)在樓盤表相關信息更新后自動對合同相關內容予以更新。
第十三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共同(生效裁判文書明確由單方辦理的除外)申請辦理備案變更手續(xù):
(一)購房人的姓名(名稱)、證件號碼、證件類型、電話號碼等信息錄入錯誤或者發(fā)生變更的;
(二)共有方式及份額錄入錯誤或者發(fā)生變更的;
(三)減少共有人的;
(四)購房人在其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間更名或增加共有人的;
(五)生效裁判文書導致購房人變更的;
(六)房屋成交價格錄入錯誤或者發(fā)生變更的。
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應當準予備案變更。
第十四條 按照本辦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辦理備案變更手續(xù)的,當事人應當通過網簽備案系統(tǒng)上傳證明合同內容記載錯誤或發(fā)生變更的資料及身份證明資料;不能通過網簽備案系統(tǒng)網上辦理的,可提供相關資料到政務窗口辦理。
第四章 備案注銷
第十五條 商品房所有權尚未登記在買受人名下,買賣雙方解除合同或終止履行的,當事人應當申請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注銷。
已辦理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的房屋,需先注銷預告登記后,方可申請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注銷。
經網簽備案的商品房已辦理抵押備案的,申請注銷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前須注銷抵押備案或經貸款銀行同意(已注銷預抵押登記的除外)。
第十六條 經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裁判文書確認解除合同、合同無效或終止履行的,任一當事人可單方申請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注銷手續(xù);生效裁判文書中明確由雙方辦理的除外。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被依法注銷或吊銷的,購房人可單方申請辦理該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注銷手續(xù)。
第十七條 申請辦理備案注銷手續(xù)的,當事人應當通過網簽備案系統(tǒng)上傳身份證明及解除合同或終止履行的協(xié)議或生效裁判文書等資料;不能通過網簽備案系統(tǒng)網上辦理的,可提供相關資料到政務窗口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