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天下一区二区三区,少妇精品久久久一区二区三区,中文字幕日韩高清,91精品国产91久久久久久最新毛片

首頁 > 上海 > 浦東新區 > 上海市衛生單位職代會條例,上海勞動法規定企業員工產假可休多久期間可有工資領

上海市衛生單位職代會條例,上海勞動法規定企業員工產假可休多久期間可有工資領

來源:整理 時間:2022-12-14 11:09:39 編輯:上海生活 手機版

1,上海勞動法規定企業員工產假可休多久期間可有工資領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參加本市城鎮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照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應享受的產假天數計發,所需資金由本市城鎮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本市城鎮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和應享受的產假天數計發,所需資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沒有這個說法!!!應該是全額工資!!生產費和醫療費也要報銷的!!

上海勞動法規定企業員工產假可休多久期間可有工資領

2,加班工資不按照基本工資發只要單位職代會通過就可以按照最底工資發

建議你入職工福利費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貸:銀行存貨
公司內凡涉及到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都須經本單位職代會通過后才能實施。 《職代會條例》第七條第三項明確職代會行使下列職權:“討論企業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職工獎懲辦法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草案或者重大事項方案,提出意見;”。 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員出席方可召開,占應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的決議方可有效。少數不同意人員的意見可后其做好解釋工作。此回答僅供參考,謝謝!

加班工資不按照基本工資發只要單位職代會通過就可以按照最底工資發

3,上海工傷醫療補助金怎么領

單位出具離職證明本人去單位繳納社保的社保局申請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填寫工傷保險申請表帶好材料:離職證明,身份證,銀行卡,鑒定結論等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你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上海工傷醫療補助金怎么領

4,外地人到上海工作產假是多少天

基本產假128天。含國家規定的正常產假98天和上海市增加的生育假30天,共計128天。難產婦女可在此基礎上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婦女,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附:《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節錄)第三十一條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十天。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1、單位交社保,并不一定有生育保險,上海規定,外來從業人口農村戶籍的,交三險(養老、醫療、工傷),沒有生育保險,因此你得問一下是否確實交了五險。 2、假設交了五險: 基數為你單位的平均工資,假設你單位的平均工資為3500元: 那么你享受的待遇為:假設你是順產則:3500*4+2000=16000元 假設你是難產(剖腹產)則:3500*4.5+2000=17750元

5,在上海實習單位錯上了社保退保之后可以落戶嗎

工作單位總不及時上交社保,而是過后經過申請緩繳批準的,在批準緩繳期內補繳的,不會影響在上海落戶積分的。如果未能申請緩繳批準的,會依據相關法規(《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國務院令第259號)處罰或者交納滯納金后,再與交納的也不會影響在上海落戶積分的。依據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布的文件:一、《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十條(申請緩繳的條件)規定:繳費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月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同意,可以向市勞動保障局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一)經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進入破產程序的;(二)停產、連續虧損一年以上,或者瀕臨破產的;(三)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情形。二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十一條(緩繳申請)規定:繳費單位申請緩繳的,應當提供相應的財產權證(包括房地產權證、有價證券、股權憑證等,下同)。對財產有獨立處置權的繳費單位,可以申請緩繳;對財產無獨立處置權的繳費單位,可以與對其財產有處置權的第三方共同申請緩繳。三、《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緩繳期限)規定: 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的,申請緩繳方應當提出緩繳期限和繳費計劃。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四、依據《上海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征繳若干規定》第六條 :繳費單位因經營狀況等原因,確實不能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當提供財務報表和其他證明材料,并由繳費單位和對其財產有處置權的機構提出繳費計劃,以經評估和有關權證管理部門備案的財產權證,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緩繳。有關權證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辦理繳費單位的財產備案。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繳費單位可以緩期繳納。緩繳期最長為一年。緩繳期間,繳費單位不得轉移已備案的財產。備案的財產應當依法優先償付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滿,繳費單位仍未按繳費計劃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或者在緩繳期間轉移已備案財產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五、依據上海市政府公布《關于進一步推進本市戶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規定:(三)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持證人在上海市工作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指標最高分值100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1.持證人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80%低于1倍的,積25分。2.持證人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倍低于2倍的,積50分。3.持證人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積100分。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費基數不能合理對應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單位不一致的,不作為本項的積分依據。六、所以只要單位補繳的,不會影響在上海落戶積分的。

6,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使用期不得超過

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根據《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擴展資料:試用期合同解除注意事項《勞動法》在關于勞動合同的解除問題上,對用人單位設置了嚴格的責任義務。根據《勞動法》第32條及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的規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卻不能夠隨便終止勞動關系。1、誰主張誰舉證根據《勞動法》第25條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33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可見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是有前提的,即必須能舉證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2、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關系,必須及時通知勞動者,可通過各種方式,如電話等。事實上,無論是否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都有將解除文書送達勞動者的義務,只是這一義務在試用期內尤其需要注意,即必須是在法定時限內。《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32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應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自通知之日起30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承擔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主要為支付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勞動法
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勞動合同的約定:1、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2、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4、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擴展資料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1、勞動合同期限。法律規定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2、工作內容。雙方可以約定工作數量、質量,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等內容。還可以約定在何種條件下可以變更崗位條款等等。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在這方面可以約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各項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措施,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措施與制度,以及用人單位為不同崗位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工作的必要條件等等。4、勞動報酬。此必備條款可以約定勞動者的標準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5、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一般約定兩種違約責任形式,第一種是一方違約賠償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二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采用違約金方式應當注意根據職工一方承受能力來約定具體金額,避免出現顯失公平的情形。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試用期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擴展資料:(一)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就試用期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試用期條款才能成立。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礎上充分表達各自意見,并就合同條款取得一致后達成的協議。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駕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更不得以強迫命令、脅迫等手段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條款。(二)同時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的約定條件,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還包括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的權利。不能因為試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與其他勞動者區別對待。

7,上海市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是 搜

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第三十一條(就醫原則)  從業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人員治療工傷應當在本市醫療保險契約定點醫療機構或者職業病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傷情穩定后應及時轉往醫療保險契約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確需轉往外省市治療的,工傷人員應當到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二條(醫療待遇)  治療工傷所需醫療費用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工傷醫療費用除按照本市規定由醫療保險基金承擔的部分外,其余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本市的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按照本市有關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用藥范圍以及醫療服務設施范圍等規定執行。   工傷人員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所需醫療費用不列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第三十三條(住院伙食費、交通食宿費標準)  工傷人員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準轉往外省市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從業人員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第三十四條(輔助器具)  工傷人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標準和輔助器具項目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五條(停工留薪期待遇)  從業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人員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人員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人員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六條(生活護理待遇)  工傷人員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七條(致殘1—4級待遇)  工傷人員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的,為24個月的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二級傷殘的,為22個月;三級傷殘的,為20個月;四級傷殘的,為18個月;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的,為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的90%;二級傷殘的,為85%;三級傷殘的,為80%;四級傷殘的,為75%;   (三)工傷人員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金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又不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由工傷保險基金繼續支付傷殘津貼;   (四)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以傷殘津貼為基數,按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后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八條(致殘5—6級待遇)  工傷人員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的,為16個月的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六級傷殘的,為14個月;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的,為工傷 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的70%;六級傷殘的,為60%。并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繼續按照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本市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該工傷人員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傷殘的,兩項補助金標準合計為30個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六級傷殘的,為25個月。   因工傷人員退休或者死亡使勞動關系終止的,不享受本條第二款規定的待遇。 第三十九條(致殘7—10級待遇)  工傷人員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的,為12個月的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八級傷殘的,為10個月;九級傷殘的,為8個月;十級傷殘的,為6個月;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七級傷殘的,兩項補助金標準合計為20個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八級傷殘的,為15個月;九級傷殘的,為10個月;十級傷殘的,為5個月。   因工傷人員退休或者死亡使勞動關系終止的,不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條(工傷復發)  工傷人員工傷復發,經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辦法第三十一條至三十六條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   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工傷人員,并按照本辦法規定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不再享受本辦法第 三十一條至三十六條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一條(因工死亡待遇)  從業人員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從業人員因工死亡時6個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從業人員本人因工死亡前一月繳費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從業人員因工死亡前一月的繳費工資;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從業人員因工死亡時50個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工傷人員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工傷人員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其中,在按月領取養老金以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的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喪葬補助金低于本條第一款第(一)項標準的,應當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關于繳費工資的特別規定)  本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二)項、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以及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所規定的工傷人員或者因工死亡人員負傷前或者死亡前一月繳費工資,低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按照工傷人員或者因工死亡人員負傷前或者死亡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確定。 第四十三條(待遇調整)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的標準由市勞動保障局根據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市勞動保障局擬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四條(與其他賠償關系)  因機動車事故或者其他第三方民事侵權引起工傷,用人單位或者工傷保險基金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先期支付的,工傷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在獲得機動車事故等民事賠償后,應當予以相應償還。 第四十五條(發生事故搶險救災下落不明待遇)  從業人員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本辦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所規定的標準,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從業人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處理。 第四十六條(待遇停止)  工傷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   (三)拒絕治療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監執行的。 第四十七條(保險責任確定)  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從業人員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從業人員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優先撥付依法應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第四十八條(境外賠償)  從業人員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據前往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應當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參加當地工傷保險,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中止;不能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不中止,按本辦法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四十九條(辦理享受待遇的手續)  從業人員因工傷亡的,由工傷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待遇手續,并提供下列相應材料:   (一)填寫完整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   (二)工傷醫療費用支付憑證;   (三)工傷人員與承擔工傷責任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四)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證明及與因工死亡人員的供養關系證明;   (五)下落不明或者宣告死亡的證明材料;   (六)其他相關材料。   經辦機構應當自接到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工傷人員或者其供養親屬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條件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核定其待遇標準并按時足額支付;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2-3] 編輯本段第六章 特別規定第五十條(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繳費)  招用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的用人單位應當將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在勞動報酬中支付給個人,由其本人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工傷保險費繳費基數和費率自行繳費。 第五十一條(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工傷待遇)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后,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按照《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執行,享受下列工傷保險待遇:   (一)按照本辦法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   (二)由承擔工傷責任的用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規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并不得低于全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   (三)致殘一級至四級的,由承擔工傷責任的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以享受的傷殘津貼為基數,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至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四)致殘五級至十級的,由承擔工傷責任的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五十二條(協保人員的工傷待遇)  用人單位使用經就業登記的協保人員的,協保人員的工資收入不計入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協保人員發生工傷的,可以按照本辦法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核定用人單位下一年度的浮動費率。 第五十三條(非正規從業人員工傷待遇)  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參照本辦法規定的繳費基數和比例繳納工傷保險費,在繳納工傷保險費后,其按照規定在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登記的從業人員發生工傷的,可以享受本辦法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2-3]
1,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七級傷殘:20個月;八級傷殘:15個月;九級傷殘:10個月;十級傷殘:5個月。2、經工傷人員本人提出,可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五級傷殘:30個月;六級傷殘:25個月。因工傷人員退休或者死亡使勞動關系終止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待遇。 工傷人員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后,工傷保險關系終止
按等級來補償的。 縱橫法律網-上海社平律師事務所-程玉明律師
你們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根據鑒定結果盡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賠償,因為時效只有1年,超過了時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工傷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文章TAG:上海市衛生單位職代會條例上海上海市衛生

最近更新

主站蜘蛛池模板: 利津县| 苗栗市| 杭州市| 洛阳市| SHOW| 栾川县| 西青区| 富阳市| 清水县| 梓潼县| 成武县| 滨州市| 西丰县| 天气| 屯留县| 古蔺县| 安吉县| 华宁县| 怀化市| 迭部县| 英山县| 开远市| 永州市| 姚安县| 霍州市| 清丰县| 南郑县| 南皮县| 遂昌县| 长兴县| 根河市| 任丘市| 东乌珠穆沁旗| 兴文县| 旬阳县| 广昌县| 齐齐哈尔市| 十堰市| 冷水江市| 开鲁县| 宁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