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證明民事協議
1、證明贍養協議、撫養協議、扶養協議,每件收費100元。
2、證明其他民事協議,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取15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加倍收取。
(四)證明計劃生育協議,每件收費最高不超過50元。
(五)證明房屋拆遷協議,每件收費最高不超過50元。
(六)證明客運出租合同,客運出租汽車合作經營、車輛轉讓合同每件收費100元;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聘用合同每件收費50元。
(七)證明勞動合同,每件收費最高不超過50元。
(八)證明農業承包合同,每件收費最高不超過50元。
(九)證明收養關系
1、生父母共同送養的,每件收費400元。
2、生父母單獨送養的,每件收費700元。
3、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每件收費900元。
(十)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接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當時然以繼承財產為目的而要求辦理親屬關系公證的,按“證明財產繼承”的標準收費)
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一)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每件收費80元。
(二)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每件收費500元。
(三)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費300元。
(四)辦理證據保全
1、證人證言及書證保全,每件收費200元
2、聲像資料、電腦軟件保全,每件收費700元
3、對物的保全,不動產每件收費900元;其他物證保全每件收費300元
4、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每件收費900元
(五)制作票據拒絕證書,每件收費400元
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一)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每件收取500元。
(二)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或其他法律文書,每件收取500元。
(三)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每件收取50元。
四、提存公證,按標的額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五、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六、辦理遺囑公證和保管遺漏,清點保管遺產,確認遺囑效力。
(一)證明遺囑,每件收費150元;疑難、復雜的可酌情增收,最高不超過一倍。
(二)保管遺囑,每件收費50元(保管箱租賃費按實際支出收取)
(三)清點遺產,每件收費500元。
(四)保管遺產,每件收費100元(保管箱或場地租賃費按實際支出收取)
(五)確認遺囑效力,每件收費400元;疑難、復雜的可酌情增收,最高不超過50%(有關鑒定費另附)
七、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
(一)證明對公民個人財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每件收費500元。
(二)證明對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標的額1000000元以下的每件收費1000元;標的額1000000元以上的每件收費2000元。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
(一)解除收養、恢復父母子女關系、認領親子,每件收費300元。
(二)聲明書、委托書、保證書,每件收費50元。
(三)證明勞動保險金、撫恤金、勞工賠償金、救濟金以及金、子女助學金相關的事項,每件收費最高不超過50元。
(四)證明產權、納稅證明,每件收費200元。
(五)證明商標注冊、產品抽樣檢測,每件收費500元。
(六)證明開獎,每件收費1000元。
(七)證明招投標、開標、決標,每件收費2000元。
(八)證明拍賣,每件收費1000元。
(九)證明其他民事法律事實或行為,公民個人的每件收費100元;法人、其他組織的每件收費500元。
九、保管文書,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帶你和修改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解答法律咨詢
(一)保管文書,每年收費50元(保管箱租賃費按實際支出收取)
(二)辦理抵押登記,每件收費300元。
(三)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事務,每件收費300元(登記費、郵資費按實際支出收取)
(四)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認證事務,每件收費300元(登記費、郵資費按實際支出收取)
(五)代擬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文書,公民個人的委托書、聲明書等一般性的法律文書每件收費50元,合同等比較復雜的法律文書每件收費200元;法人、其他組織的委托書、聲明書等一般性法律文書每件收費100元,合同等比較復雜的法律文書每件收費500元。
(六)修改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文書,(比照上項減半收費)
(七)解答法律咨詢,計時收費每小時30元。
十、依法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一)常年公證服務,雙方商定,每月收費最高不超過1000元。
(二)其他非訴訟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20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500元;疑難、復雜的由雙方商定,每件收費最高不超過3000元。
(三)外出調查、辦證,民事的每件收費100元,經濟的每件收費300元(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實際支出收取,出差補助費按國家規定標準收取)
(四)在公證處以外送達公證文書,每件收費20元。
(五)翻譯費、外文打印費、校對費,參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
(六)對已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七)查詢公證檔案,每卷20元;需制作復印件的另行收費,每頁2元,每卷不超過10元。
(八)公證書副本,公證書按每個申請人一份發給,申請人要求多發或重新制作副本的,按每份20元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