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0年中央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鄉鎮公務員5年服務期限內是不可以參與遴選的。
2014年,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了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上級機關。
如果想參加公務員的遴選,至少要到2020年,方能報考。國考肯定是沒有資格參加了,現在國考規定在職公務員不得報考。
拓展資料:公務員遴選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6)所在機關層級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
(7)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身體健康。
(9)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參考資料:國家公務員考試網國家首次規定鄉鎮公務員需服務5年以上
2. 2020年度中央遴選職位表
1、不得直有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不得有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2、公務員錄用考核的內容為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現、工作作風、職業道德和品德修養;主要指從事本職工作所具備的基本能力和應用能力;
3、勤,主要是事業心、工作態度和勤奮精神;績,主要是工作實績,包括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考核的重點是被考核人的工作實績和與擬補充職位相關的實踐經驗。
3. 2020中央遴選職位表
一、職位
公開遴選的職位為省級機關內設機構或直屬單位一級主任科員以下職級的職位。分為兩類:一類面向符合條件的所有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一類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1.設區市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設區市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且在編在崗的人員。
3.中央和省級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也可報名。
(二)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工作經歷。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錄用的選調生和鄉鎮(街道)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分別為3年和5年;沒有規定的,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
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或者企業、事業單位(省級以上機關所屬事業單位、設區市直屬事業單位、省屬國有企業總部機關不在此列)工作過。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關工作經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大家都知道公務員遴選考試是有條件的,并不是想報考就可以報考的。以上內容就是2020年江蘇省遴選職位要求相關內容,大家看看都可以滿足哪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