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車速為高速行車,即車速在100km/h以上時,安全距離在100米以上,機動車在高速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速超過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高速高速公路上的第一條車道是超車道,超車時可以臨時借用,交警建議車輛不要長時間在超車道行駛高速。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高速高速公路上的車輛時速超過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時速低于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的距離可適當縮短,但應保持在50米以上。邊肖建議高速駕駛車輛盡量避免跟隨大貨車,因為貨車車身較高,容易遮擋視線,部分貨車容易脫落。離貨車太近,會來不及避讓,尤其是開貨車,更要注意保持距離,不要長時間跟在貨車后面。高速高速公路上的第一條車道是超車道,超車時可以臨時借用。交警建議車輛不要長時間在超車道行駛高速。盡量在第二車道行駛比較安全。另外,車輛盡量少變道,因為高速小時頻繁變道容易導致爆胎和側翻。
相關規定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高速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行駛速度,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最低時速不得低于60公里。高速小型客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km/h,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100km/h,摩托車不得超過80km/h..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左側車道最低時速為100公里;同方向有三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最低時速110公里,中間車道最低時速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與上述車道行駛速度不一致的,應當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行駛。
機動車在高速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速超過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示廓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盡快從最近的出口離開高速高速公路。參考車速為高速 行車,即車速在100km/h以上時,安全距離在100米以上。Fast 行車,即當車速在60km/h以上時,安全距離在數值上等于車速;比如車速80km/h,安全距離80米。中速行車,即車速在50km/h左右時,安全距離不小于50米。低速行車,即車速在40km/h以下時,車間距不得小于30m。龜速行車,即車速在20km/h以下時,車間距不小于10m。以上數據主要參考新舊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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