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行人多數只看到了老師的假期,而忽視了背后付出了多少吧。退一萬步就算是真的受了委屈,20年了,都已經有了工作,況且這個老師也不是如影隨形與他一起生活了二十年,早應該逐漸淡忘才對,上周末,河南一小學老師的辭職信火了,退一萬步就算是真的受了委屈,20年了,都已經有了工作,卻還那樣記仇。
1、河南打老師的男子是不是犯了故意傷害罪?
犯什么罪暫且不說,但可以肯定,這個人應該受到嚴懲。因為:師生矛盾不是階級矛盾,也不是民族矛盾,至于這樣不共戴天嗎?如果被打的老師當年是糟踐女學生的禽獸,或者是將學生打成重傷殘疾的劊子手,報復他也許還說得過去,可這個常某,從視頻上看高大強壯,既不是被老師糟踐的女生,也不是被老師打成重傷殘疾的學生。況且誰能保證這件事不是他為了攻擊老師而進行的捏造的事實呢?他也說了,視頻是他拍攝的但不是他傳播的,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如果他真的沒有傳播,那么視頻難道會自動上傳到互聯網?況且邊打人邊拍視頻,看的出來他對此事引以為榮,誰愿意把自己不光彩的事情拍成視頻,而且他還說,除了他打的這個老師,他的學生時代還有許多對他不錯的老師,而且和這位老師只是20年后的偶遇,問題又來了,那么多對他不錯的老師難道還不能消除他心中的怒火嗎?而且被打的這個老師和他20年沒有見面,一見面就劍拔弩張,難道20年來他就處心積慮地要實施報復嗎?退一萬步說,就算是真的受了委屈,20年了,都已經有了工作,卻還那樣記仇,
2、河南學生打老師事件的結局怎么樣?
再次聲明,我打過學生。對于以前打學生這種發生過很多次的行為,我現在是后悔的,所以如果有學生告我,我一定不為自己辯解,甘愿接受除賠禮道歉以外的任何處罰。我打學生,都是在刑法、教育法明令禁止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還有明令禁止侵犯學生的人格尊嚴)之前,我出現的行為,那時候學校和教育部門沒有嚴厲要求,家長大多也不說事。
當然我說了,現在認識到打學生不對,所以如果學生或家長現在告我我就任由法律處置我我不辯解。但是我不賠禮道歉可以把“賠禮道歉”加重到其他處罰上;不過如果有人因為我以前打過學生而打罵我,那我不會放棄維護我生命和人格權益的權利,欒川事件,還是由法律解決的好。常某打了張某,我想法律法規有相關的內容;把打人視頻發布到網上,也有相關法律法規來處理的項目,
當然,20年前張某打了常某。那常某或其他人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至于是否在訴訟有效期、是按20年前還是現今政策法規解決,也得走法律途徑,昨天你打了我,我今天打你,這合法嗎?20年前老師打學生,肯定不合法,但是基本或相對合乎情理。今天不管誰打誰,恐怕都不是不合法,而是違法的,也不用扯“打黑除惡”,就是一般的法律都不行吧?。
3、河南常某打老師事件,你有何看法?
師生矛盾不是階級矛盾,也不是民族矛盾,至于這樣不共戴天嗎?如果打老師的是當年被老師糟踐過女學生,或者是被打成重傷殘疾的學生,日后報復情有可原,可這個常某,從視頻上看高大強壯,既不是被老師糟踐的女生,也不是被老師打成重傷殘疾的學生。況且誰能保證這件事不是他為了攻擊老師而進行的捏造的事實呢?退一萬步說,就算是真的受了委屈,20年了,都已經有了工作,況且這個老師也不是如影隨形與他一起生活了二十年,早應該逐漸淡忘才對,
4、女老師拍學生,受嚴重處罰,永不續聘,列黑名單與河南欒川“男子打老師兩件事大家怎么?
我是一名四十二年教齡的退休教師,離開了教學一線,回家享受退休生活。本不想再過問教育上的事,近段時間有關教育的事情在網上討論的不少,我就不明白,學生離開教室,老師管管,雖然過了點,能該這么大的罪嗎?請問各位教育專家,各位領導,你若是一線教師,你該怎么辦?不管不問是老師該做的嗎?如果去管,后果作為一名教師能負擔的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