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首選科目,考生必須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物理、歷史科目中任選一科;“2”為重選科目,考生可在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地理四科中任選兩門,高考復讀生的錄取政策應與普通應屆畢業生相同,2021年,河北、遼寧、湖北、湖南、重慶、江蘇、福建、廣東等8個省份為第三批“新高考”試點省份,實行新高考模式,即“3 1”,法律解析:高考復讀生在招生過程中不允許有高考減分。
法律解析:高考復讀生在招生過程中不允許有高考減分。高考復讀生的錄取政策應與普通應屆畢業生相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第十條國家根據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教育。國家支持邊遠貧困地區發展教育。國家支持和發展殘疾人教育。
1。2021年,河北、遼寧、湖北、湖南、重慶、江蘇、福建、廣東等8個省份為第三批“新高考”試點省份,實行新高考模式,即“3 1”。其中,“3”是全國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所有學生都必須參加。“1”為首選科目,考生必須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物理、歷史科目中任選一科;“2”為重選科目,考生可在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地理四科中任選兩門。2、河北、遼寧、湖北、湖南、重慶、江蘇、福建、廣東等八省高考總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滿分均為150分,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等6門選修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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