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沒有成文的約定,而憲法性法律散見于各種法律文件中,就像英國有各種憲法性法律一樣,因此,剛性憲法通常是成文憲法,而柔性憲法通常不是成文憲法成文憲法和/或no成文憲法的區別主要是指一國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內容,如表現形式、政體、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結構形式等,就是成文憲法。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英國是典型的no成文-1/國家。英國憲法的主體由憲法不同歷史時期頒布的性文件組成,包括1628年的《權利請愿書》, 1679年的《人身保護法》, 1689年的《權利法案》, 1701年和1911年的《王位繼承法》?!癗o 成文 憲法”在英國的出現和長期維持,主要取決于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不徹底性和英國人民對“No 成文 憲法”形式的習慣和認同。
首先樓主的問題有一個邏輯錯誤。正確的說應該是:剛性憲法基本上成文 憲法,柔性憲法基本上沒有。然后,我們來看一下剛性憲法和柔性憲法:剛性憲法是指創建憲法的形式和程序不同。修改憲法或解釋憲法必須按照一套嚴格的法律程序進行,這樣才能體現創造憲法這一活動的神圣性。靈活性憲法-與一般法律具有同等效力,但并不比一般法律更有效。修改不需要經過嚴格的程序,和一般的法律修改是一樣的。由此可見,所謂剛性與柔性的本質區別在于憲法的創設與修改方式不同,嚴格程度不同,由此衍生的法律效力也不同。一般來說,只有成文法符合剛性憲法的性質,而判例法——即no-0 憲法通常不符合剛性憲法。因此,剛性憲法通常是成文 憲法,而柔性憲法通常不是成文 憲法
3、為什么說英國的 憲法是不 成文 憲法呢,不 成文與 成文到底區別在哪兒?_百度...成文憲法和/或no成文憲法的區別主要是指一國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內容,如表現形式、政體、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結構形式等。就是成文 憲法,如果不是以憲法 code的完整形式表示,就不是憲法 convention和憲法 legal document。憲法沒有成文的約定,而憲法性法律散見于各種法律文件中,就像英國有各種憲法性法律一樣,另外,就效力而言,所謂的成文 憲法約定和憲法性法律與其他法律并無區別。No 成文 憲法主要是相對于成文 憲法,這種劃分方法只是學者的理論解釋,而且只是歷史上習慣性的說法,嚴格來說也不是特別嚴謹。你的問題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