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廠里要殘疾證,我一級殘疾可以放嗎。殘疾證掛靠公司,公司給交五險,交不夠十五年能辦理退休嗎,除了重度殘疾人之外,還有一大部分的殘疾人是有一定的勞動能力的,以所謂的殘疾人證掛靠公司,公司代繳五險一金為條件,只要殘疾人沒有實際就業的任何情形,不客氣地說。
1、一級殘疾證掛靠在工廠合法嗎?
本人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回答這個問題。題主的具體描述是:有廠里要殘疾證,我一級殘疾可以放嗎?會不會影響低保,生活補貼,首先,關于一級殘疾,按照國家殘疾分類和分級政策,具體包括了以下七種一級殘疾,即:視力殘疾一級(即盲人)、聽力殘疾一級(即聾子)、言語殘疾一級(即啞巴)、肢體殘疾一級、智力殘疾一級(即傻子)、精神殘疾一級(精神病人)、多重殘疾一級。
這里要重點強調的是:肢體殘疾一級、智力殘疾一級、二級、精神殘疾一、二級,是國家明確認定屬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也就是說:你如果說這幾種類型的殘疾人在企業上班參加勞動,那肯定是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勞動能力。其余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多重殘疾一級的殘疾人,喪失了部分或者大部分勞動能力,實際的勞動能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其次,廠里要殘疾人證的目的是什么呢?從根本上講,國家為了鼓勵和支持殘疾人實現盡可能充分的就業,制定了很多的政策措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就是其中的一項,其簡稱殘保金,是專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是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省級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必須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于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說到底:設立殘保金的目的是為殘疾人就業提供了保障,保護了殘疾人的利益。更通俗地說:能安排殘疾人實際就業更好,沒有達到政府要求的殘疾人按比例就業任務,就要交納殘保金,最后,回答題主的問題:一級殘疾可以放在廠里嗎?會不會影響低保、生活補貼?廠里不是真正安排殘疾人就業,實際工作中卻只要殘疾人證,拿著收來的殘疾人證去糊弄稅務機關,從而達到少交或不交殘保金的目的,甚至有一些不良企業在收集殘疾人證時,還會給殘疾人象征性地發放一點補助資金。
這樣做的結果,國家支持殘疾人就業的目的并未實現,用未就業的殘疾人證扺頂殘疾人就業人數,還能達到少交殘保金的目的,說到底:這是一些毫無法紀觀念、自私貪婪的殘疾人提供假證,黑心企業用假證扺頂殘保金,雙方聯手坑國家、坑殘疾人的行為。雖然殘保金并不是國家稅收,但確實是經國家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偷逃政府性基金,和偷稅、漏稅、逃稅并沒有本質的不同。
因此,這是一種標準的涉嫌犯罪的行為,一旦被執法部門發現,肯定會受到嚴厲打擊,何況,很多的一級殘疾人壓根兒就沒有勞動能力,有些一級殘疾人的喪失了部分勞動能力。很清楚,這是明顯的造假行為,一些享受著由國家財政資金支付的低保待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待遇、以及殘疾人兩項補貼的殘疾人,為了一些蠅頭小利,通過出借或出租自己的殘疾人證的方式,與黑心企業內外勾結,雙方聯手違反國家財經法紀,從根本上損害整個殘疾人的利益,良心何在?國家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尊嚴何在?毫無疑問,這是涉嫌犯罪的行為,是游走于違法、違紀之間的走鋼絲行為。
執法部門一旦發現,肯定會受到嚴肅查處,因此,奉勸所有的殘疾人朋友(并非僅僅是一級殘疾人),奉公守法,堂堂正正做人,切莫以身試法。一旦涉及違法行為,取消低保待遇和其他政策補貼是順理成章的事情,畢竟,我們是人,不能一面由國家出錢養著,另一面又理直氣壯地去干違法亂紀的事。這位題主就是標準的是非不分的糊涂蛋,
2、殘疾證掛靠公司,公司給交五險,交不夠十五年能辦理退休嗎?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大量參與殘疾人的社會救助相關工作,比較熟悉這方面的政策。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先說結論:不論你是正常人,還是殘疾人,社會保險費繳不夠15年的最低年限要求,一律不能辦理退休手續,為什么這樣說呢?首先,看一下法律對企業及其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做為用人單位的企業,必須給其職工按國家政策的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這是企業必須承擔的強制性的法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