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工資2400元,是政府編外人員,有必要繼續待下去嗎。這些單位有自己的經營收入,在如何確定編外人員的工資、績效獎方面有一些自主權,也有編外人員比在編人員低很多的,有的單位可以增發一個月的工資作為年終獎金,有的可能有很少的年終獎金或者基本沒有年終獎金。
1、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比例如何計算?編外人員有年假嗎?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的計算方法需要視情況而定,不能一概而論,但可以確定的就是絕大部分人退休都不會拿到全額工資。比較常見的情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國家實行機構編制改革,逐步取消“雙軌并行”,但有時間節點,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一)老人:60歲退休的1.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如果一個人在此類單位干滿三十年,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的,退休后的工資將按照退休前的90%發放,如果有獨生子女證(應該是卡在2015年底,國家計生政策修改,沒有獨生子女政策了),則按照95%發放,
當然,如果有突出貢獻,國家同意給你全額發放,那另說。2.公益類事業單位,如果一個人在單位干滿30年,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退休后工資按照原工資90%算,其余同上。這里有個特殊情況,就是人民教師,如果教齡滿30年,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則享受全額工資發放,3.經營性事業單位。沒有受改革影響的,退休工資計算方法與上面兩種差不多,
但改革后成為企業的,將按照企業退休的計算方法計算。(二)新人:一般65退休的國家取消雙軌制后,現在事業單位的工資發放計算方法與企業差不多,為了保證退休后的待遇,增加了一塊職業年金,退休后有一塊職業年金加上工資,就是拿到手的錢,應該計算下來跟老人的差不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干滿30年,但沒有發到法定退休年齡,就是提前退休的話,工資一般按照在崗工資的85%計算,
2、30歲,工資2400元,是政府編外人員,有必要繼續待下去嗎?
題主的具體描述是:鄉鎮政府編外,4年了沒有漲工資,到手2400,有五險一金,工作不算忙,雙休。毫無疑問:這是一份雞肋式的工作,食之基本無味,棄之稍有可惜,至于要不要繼續干下去,要綜合自身各方面的實際情況,綜合作出決定。當然因人而異,根本沒有固定模式,為什么呢?首先談一下工資和社會保險待遇的水平??傮w而言,每月到手2400元,肯定是比較低的,
但好在單位確實依法給其繳納了五金一金。按照通常的做法:養老保險8%、醫療保險2%、住房公積金12%、企業年金4%,總計扣繳比例為26%,由此大致估算(各地的具體做法差別很大),本人每月的應發工資總額為:2400÷(1-26%)=3243.24元,每月的社會保險總計扣款843.24元。毫無疑問,應發工資、到手工資到社會保險費都是比較低的,
這份工作唯一值得欣慰的地方是:單位人性化地繳著標準比較低的社會保險費。這樣做,一來沒有浪費了繳費年限,二來對老年生活需求有一個起碼的考慮,不論是否繼續干下去,這為以后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奠定了一個比較好的基礎。但是必須指出的是:一個剛剛30歲的年輕人,守著每月2400元的工資,恐怕連自己都養活不了,更不用提養家糊口了,
更為致命的是:你還根本看不到前途,就連這份收入微薄的工作以后能不能繼續干下去,都是大有疑問的。其次,談一下我所了解的體制內單位的編外員工,從一般的概念上講,所謂的政府編外人員,主要是指黨政機關和國有事業單位中沒有納入編制管理的無編人員。在黨政機關,這類人員的來源主要有三種:1、單位自行聘用的,直接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其福利待遇都由單位自身負責,一般都稱為臨時工,
2、通過勞務派遣引入的。目前這種方式大行其道,遍地開花,說到底:勞務派遣工是勞務派遣公司的正式職工,其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都由勞務派遣公司負擔,與黨政機關這種用工單位之間,沒有任何法律意義上的人事關系和雇傭關系,肯定就不是用工單位的職工,用工單位不過是他們通過公司指派而獲取勞務收入的工地,因此,用工單位永遠不會為勞務派遣工的未來負責,壓根兒就沒有那份法律義務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