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我國憲法有哪些基本原則,憲法的基本原則主要有人民主權原則、基本人權原則、權力制衡原則和法治原則,我國現行憲法有哪些基本原則,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為黨的領導原則、人民主權原則、人權保障原則、社會主義法治原則和民主集中制原則。
憲法的基本原則主要有人民主權原則、基本人權原則、權力制衡原則和法治原則。憲法的基本原則是指人們在制定和實施憲法過程中必須遵循的最基本的準則,是貫穿立法和行憲的基本精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中規定,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為黨的領導原則、人民主權原則、人權保障原則、社會主義法治原則和民主集中制原則。我國憲法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一基本憲法精神,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社會主義根本制度,確認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憲法地位,確立了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成果,確定了國家的根本任務、領導核心、指導思想、發展道路、奮斗目標,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相統一的憲法表達。《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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