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housing公積金提取過程如下:1.單位經理到建行領取并購買“提取申請表”和現金(轉賬)支票,南京公積金提取員工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及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位出具的申請表及住房/1233《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凡員工的余額員工應持/1/的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出申請。
南京公積金 提取員工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及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位出具的申請表及住房/1233《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凡員工的余額員工應持/1/的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出申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提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如提取被核準,受托銀行應辦理支付手續。
2、 南京住房 公積金 提取流程南京housing公積金提取過程如下:1 .單位經理到建行領取并購買“提取申請表”和現金(轉賬)支票。2.職工申請提取Housing公積金時,應按《住房公積金-1/Notice》的規定向單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后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戶口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營業廳或區縣管理部柜臺辦理。3.員工應根據住房公積金通知的規定,攜帶表格、支票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建行網點(at 公積金-1/市中區縣管理部)申領提取住房/123389-1/通知,4.工作人員核對員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后,為員工辦理提取審核,打印受理回執交員工確認,并將受理回執復印件及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5.員工到建行指定柜臺提取housing公積。